妇女儿童维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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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按照“三五”普法规划,利用讲座法律知识答卷等形式,向妇女群众
宣传《妇女法》、《老年人保障法》等,受教育人数达2500余人次。同年,区、办
(镇)两级妇联共接待处理信访案件22起,参加区法院陪审案件8起。2000年,进
行普法宣传教育,采取举办讲座、上街宣传、设法律咨询站、出黑板报、开展法制
教育进家庭活动等形式,宣传“男女平等”和“妇女权益保障法”,提高了妇女依
法自我保护意识。全年处结信访案件31起;电话解答法律咨询10余件。2001年,新
《婚姻法》颁布后,开展了新《婚姻法》宣传周活动,并邀请了中华女子学院山东
分院和市妇联的专家教授为基层妇女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各办、镇妇联组织广
大妇女学习新《婚姻法》、参加形式多样的培训班、座谈会,区妇联全年接访案件
46起,基层妇联接访案件48起,均全部处结。2002年,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
维权”的工作方针,将信访窗口设在了“热心大嫂”服务中心,更多地接触了解弱
势妇女。4月,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密切配合,实行了法律援助申请制,区司
法局将法律援助对象的决定权交给了区妇联,使妇女维权工作更加易于操作。区妇
联充分发挥区妇儿工委社会化维权网络的作用,先后实现了“热心大嫂”与“148”
法律服务热线相连、妇女来访案件处理与法律援助相连,妇联与公、检、法等单位
建立起横向工作网络。全年,处结信访案件42起。区妇联还将维权工作与安置工作
有机契合,将法制宣传充实到求职妇女素质教育培训中,受到普遍欢迎。2003年,
加大了对《婚姻法》、《继承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
度,知识普及率达到了90%;区卫生局、区妇联针对部分企业存在重经济、轻女工
保健的问题,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妇女保健工作
的意见》,对妇女保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2004年,区妇联以学习贯彻科学发
展观为主题,先后举办两期培训班,邀请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和济南大学的专家、
教授, 对全区84个社区及七贤、白马山街道办事处16个居的妇女干部100余人进行
了新《婚姻法》、《继承法》、社交与礼仪等知识的轮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