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工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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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改的《工会法》。之后,全区基
层工会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搞好《工会法》的宣传学习。11月24日,组织部分基层
工会参加在泉城广场举办的“省暨济南市《工会法》宣传日活动”。12月1日,组
织各基层工会近百名工会干部在英雄山文化广场开展《工会法》宣传日活动,近30
个摊位吸引了数千名群众前来咨询,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区委、区人大、区政
府、区政协的领导参加了这次活动。12月中旬,组织全区职工参加全国总工会举办
的《工会法》知识竞赛。2003年9月12日,区总工会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
彻〈工会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基层工会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墙报等多
种形式,大力宣传《工会法》,交流学习《工会法》的收获体会。全区各基层工会
出黑板报326期,挂宣传横幅168条。 同年10月,市中区代表队在济南市职工学习
《工会法》电视竞赛中荣获三等奖。组织参加了市总工会在泉城广场举行的《工会
法》宣传栏展示和《工会法》咨询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咨询26人(次)。
同年11月,组织全区党、政领导和企业管理人员、工会干部、职工群众进行《工会
法》知识答题测验。全区共有12700人参加,占职工总数的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