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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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会议:1991年3月19日—23日在济南大厦礼堂召开。会议应到代表208名,
出席代表189名, 缺席19名。会议听取王翰科区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区经计委
刘云明主任作的1991年市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区财政局李
玉生局长作的1990年市中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吴
乃田主任作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徐式洪院长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赵正
湖检察长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上述报告,并分别作出了相应的
决议。会议同时还听取了区公安分局杨智臣局长关于社会治安情况的汇报。会议共
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8件, 经过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审议,均作为代表的重要建议、
意见处理。大会还收到代表书面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21件。
第三次会议:1992年4月1日(3月31日为大会预备会议) 至4月4日在济南大厦礼
堂召开。会议应到代表206名,出席代表192名,缺席14名。会议选举王长和等44人
组成大会主席团,选举王国辉为秘书长。会议听取了王翰科区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
告;区经计委刘云明主任作的区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区
财政局李玉生局长作的区199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吴乃田主任作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徐式洪院长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赵
正湖检察长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上述报告,并分别作出了相应
的决议。会议同时还听取了区公安分局杨智臣局长关于社会治安情况的汇报。会议
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5件,经过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审议,均作为代表的重要建议、
意见处理。大会还收到代表书面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76件。
(冯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