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建立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资料库:市中区情资料库 章节:市中年鉴1991—199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2/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2/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2/section/3/article/46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2/section/3/article/46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魏家庄法律服务所成立于1990年10月,主要业务有受理、代书、调解代理诉讼
各类经济、民事案件,解答法律咨询、并负责法律宣传,协助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
工作。 在14个居委会成立了调委会,有调解人员67人,调解信息员157人,1994年
有8个居达到一类调委会,6个居达到二类调委会的标准,并制定了《人民调解规范
实施细则》,实现了“三化”即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得到了省司法厅和市司
法局的好评,1993年被市司法局命名为市级规范化司法所,1994年被省司法厅命名
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1991—1997年,共受理民事代理56起,代理意见被法院采纳
率为98%、非诉讼代理29起,依法追回欠款311.5万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21万
元, 代写法律文书203份,审查修定合同120份,解答法律咨询313人次,经济收入
48438元,实收28897元,1996年劳改帮教对象12人,帮教次数76次,同年被市政府
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祝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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