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争创“爱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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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保健法》于1995年6月1日施行。根据《保健法》规定,19 97年4月市中
区成立了母婴保健技术鉴定委员会, 聘任了市中区母婴保健监督员, 并多次举办
《母婴保健法》学习班,组织驻区有关单位及人员进行学习,培训人员达200余人。
1995—1997年,连续三年在大纬二路、英雄山下进行“《母婴保健法》 宣传月”、
“母乳喂养宣传日”活动,共计有300多名驻区医院的专家、 地段保健大夫为群众
进行义务咨询、 义诊,共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咨询义诊者达2000余人,收到良
好的社会效益。同年10月在济南市举办的《母婴保健法》知识竞赛活动中,区保健
站取得第三名。
1996年济南市开展争创“爱婴区”活动,保健站多次组织驻区各医院有关领导
召开现场会。大力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改革原来不利于母乳喂养旧的规章制度,
要求建立母婴同室, 取消婴儿室。同年7月,崔学莉副区长主持召开了驻区十四个
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协调会议,强调母乳喂养的重要性,使与会领导就母乳喂养达
成共识。1995年底辖区有10张以上产床的医院均已通过“爱婴医院”的评估。同时
把“母乳喂养,爱婴行动”推向社会,对驻区人民商场、大观园商场、省华联商厦、
市第一百货零售商店及省建筑机械厂、 机床一厂等单位的有关领导及职工共计800
人进行了《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中国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及母乳
喂养知识的培训,1996年市中区被济南市评为“爱婴区”。
[依法做好婚前保健及小儿两病筛查工作] 婚前卫生指导及婚前卫生咨询工作即
通过讲课、播放录像、录音等多种形式向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进行与结婚、生育保
健以及预防病残儿出生等生殖健康有关的教育,使男女双方了解婚姻与健康的关系,
营养、疾病及遗传对后代的影响,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或暂缓结婚的疾病知识;对
保障健康、促进婚姻、家庭幸福、提高民族健康素质具有重要作用。
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和《山东省婚前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
所有从事婚检的工作人员, 都参加市里的统一培训,参训率达100%,婚检门诊始
终坚持四统一、二坚持,即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婚检内容、统一婚检程
序;坚持婚检门诊工作制度,坚持每周一至周五半天体检日,卫生部门与民政部门
相互配合,共同协作,使辖区婚检率逐年提高,对所查出的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
传染病,根据《母婴保健法》规定,都做出了相应的处理措施,严把了婚检质量关。
新生儿两病筛查工作,主要是积极预防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和苯丙酮尿症引
起的儿童智力低下, 提高儿童整体健康水平。1996年8月济南市开展了小儿两病筛
查工作,保健站负责对辖区内筛查出可疑阳性的婴儿进行跟踪随访,使患儿能得到
及时的检查与治疗,为提高儿童智力水平起了积极作用。
(殷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