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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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之一,是财政工作的组成部分,
是预算管理的一个有效手段,也是控制消费基金过快增长,抑制通货膨胀的一个有
效措施。
1991年全区县以上单位社会集团购买力支出487万元, 与上年支出基本持平,
占市下达分配指标的93.65%。 把指标管理作为控购工作的重要手段和考核控购工
作的重要依据。对其它专控商品的审批,实行对单位指标支出核减限额的办法,对
小汽车的审批试行总量分配双轨(即车量数、金额数)控制办法,确保专控指标不被
突破。
1992年, 县以上单位社会集团购买力支出598万元,比上年多支出53万元,增
长9.72%,占市控办分配指标的9 9.67%。
1993年,县以上单位社会集团购买力支出889万元,比上年多支出291万元,增
长48.66%,占市控办分配指标的97.90%。指标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为适应经济发
展的需要,促进改革开放,专控商品支出较多;政策增支因素加大;旧车的更新换
代,新建单位支出较多,新成立的经济实体相应对指标的需求明显增大。
1994年, 县以上单位社会集团购买力支出1059万元,比上年多支出170万元,
增长19.12%, 占市分配指标的75%。社会集团非生产消费性支出增长较快,特别
是专项控制商品支出增速较猛,除某些客观因素外,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市场疲软,
放宽了一些专项控制商品的审批;二是一些单位追求高消费的需求又开始抬头。通
过积极采取切实措施,防止了社会集团购买力支出的再度失控。
1995年,县以上单位购买力支出1290万元,占全年控制指标的92%,比上年增
支231万元,增长21.18%,对分配的专控商品指标和审批专项控制商品区别对待,
宽严适度,及时满足生产建设和事业发展的合理需求,坚决遏制不合理的高消费,
反对铺张浪费,重点控制了财政开支单位的公款消费。根据市政府关于清理豪华轿
车的通知,对全区各集团单位尤其是行政事业单位购买小汽车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清
查。区领导以身作则,除根据规定留用的一辆超标小汽车作为招待用车外,对其它
排气量超过2.2升以上的小汽车全部进行了清理及调换。对查出的4辆超标或违控车
辆根据市清车办的统一标准进行了相应的处理。
1996年,县以上单位社会集团购买力支出1352万元,比上年增支62万元,增长
率为4.81%, 占市控办下达指标的96.57%。有效地保持了社会集团购买力的适度
规模和合理结构,对于加强宏观调控,改善经济结构,保持国民经济的总量平衡,
抑制通货膨胀,减轻财政支出压力,缓解建设资金不足发挥了重要作用。
1997年, 县以上单位全区社会集团购买力支出1286万元, 占市下达总指标的
91.86%,比上年减少支出66万元。
(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