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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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5年10月开始,为塑造城建管理部门新形象,按照“增强省会意识,争创
一流工作成绩”的总体要求,区环卫局、养护处等单位组织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面向社会的各业务部门修改完善了职业道德规范,文明服务公约、执法标准和职责
范围。制定了业务工作指南,公开了主要业务受理范围,办事程序,设置并公布了
5部监督投诉电话, 专人接听,认真记录。养护处制定了清运污泥不过夜,较大的
道路刨掘一周内恢复, 中小刨掘3日内恢复以及接到群众反映的市政设施管理方面
投诉电话立即到现场进行处理的承诺制度。环卫局重新修订了公厕管理制度,公布
上墙,并设置监督电话;环卫汽车队印制了监督卡,发到垃圾台附近居民手中,并
在全区186个垃圾台上设置了监督电话, 公布了服务车号,定人定责管理垃圾台,
垃圾清运做到车走地净,途中无洒漏。
(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