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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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和省、 市政府关于治理“三乱”的指示精神,1991年4月29日市中
区成立“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对全区持有收费许可证的188个
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抽查面占办证单位的76.4%,查出违纪单位33个,违纪金额
20余万元,均作出处理。
1992年, 省物价局颁发129项省管收费目录通知,按照规定要求,区物价局对
“省管目录”之外的76项收费注销了《收费许可证》,减轻了企业与群众的负担。
1993年区物价局与区财政局联合,首次开展对收费单位的年度审验工作,共审
验229个单位和个人,有197个单位和个人符合收费规定,32个单位和个人存在不同
程度的问题。齐光业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每生每年超收30元,违纪收入5280元,
对不符合规定的32个单位分别作了处理。通过审验,废止了23个收费许可证中的66
个自立收费项目,有力地制止了乱收费。根据市物价局统一部署,遵照市中区区委
9月25日反腐倡廉会议精神, 以彻底清理乱收费为主要目的,物价局组织全体人员
检查了教育、农资、医疗、公安、环卫、环保、土地、汽车修理行业的收费情况。
按照实事求是, 宽严适度的原则,处理各种违纪案件5起,处罚金额3720元,全部
上交财政。
1994年8月份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行医、社会办学196个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审验收费单位173个,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单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自定收费项
目,共处罚8个单位,罚没款12.3万元。
1995年为收费单位办新证31个,审验229个单位,审验总额2仟余万元。
1996年全面贯彻《反暴利条例》,制止暴利行为,针对长期以来餐饮、娱乐、
服装、汽车修理、医药行业收费混乱现象进行全面检查。主要问题有:擅自提高酒
水加价幅度和饭菜毛利率,以牟取暴利,服装进销差率超过规定标准。对上述违纪
问题,检查人员在进行法律法规、政策教育的基础上,排除各种干扰,依法做了严
肃处理。 1996年全年审验221个单位, 审验总额3仟余万元,年审率达98%。截止
1996年底,市中区辖区范围内在区物价局办证的共有221个单位。
1997年,全区行政事业性年审共涉及到298个单位,年审率98%,年审总额3仟
余万元。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规定,明令废止和取消了涉及农民收费一些项
目。 按照省局统一布置,《收费许可证》全部更换,共298个。培训收费员、物价
员789人, 培训合格后,颁发了《收费员证》、《物价员上岗证》,完善了收费单
位的两证一公开制度,即《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实行收费项目、收费标
准公开化。
(曲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