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资料库:市中区情资料库 章节:市中年鉴1991—199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2/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2/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2/section/3/article/20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2/section/3/article/20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91年12月,市中区开始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对单位和个人
用地情况进行核发土地证书。全区共组织16个工作小组,100余人到各个办事处(镇)
分别作业,按照“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
13000余本, 集体土地所有证17本,集体土地使用证6000多本。1995年,完成了全
区土地资源详查汇总工作。 国有土地登记发证18427个,发证率达96%,集体土地
所有发证率达100%,公路发证率达100%,铁路发证率达98%。1997年,公路、铁
路、水利工作用地发证率达100%,有力地维护了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实现了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的并重管理。
                                                          (郭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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