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离婚前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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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离婚案件占民事案件半数左右的状况,1991年11月,区法院会同市中区民
政局、司法局、妇联、教委等单位,联合创办了济南市市中区离婚前教育学校。此
类学校系全省首创。学校设教务委员会,由各联办单位负责人组成。设名誉校长、
校长各1人,副校长4人,教务长1人,副教务长2人。校务委员会下设教研组、服务
组,负责具体教学管理。该校教学对象是已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教学目的是教
育离婚当事人正确对待婚姻问题,妥善处理离婚和子女抚育、财产分割等问题,维
护社会稳定。该校邀请抱憾的离异者、破镜重圆的复婚者、离异家庭渴望关心爱护
的子女、因缺少家庭关心教育而误入歧途的少年犯等来校现身说法,配以法官讲法、
观看教学录像等形式进行教学,对学员动之以情,喻之以理,晓之以法,注重疏导,
讲求实效。学校开办后,1992年,区法院离婚案件中夫妻和好及自愿撤诉的占37%,
文明离婚、不争财产、积极抚育子女的占45%,判离、判不离的案件当事人中没有
出现矛盾激化现象, 没有易民转刑案件。同年,离婚案件3日内结案率40%,15天
内结案率85%。 1992年3月,市法院在区法院召开现场会,推广开办离婚前教育学
校的做法。同年12月,省法院组织全省法院来校观摩。《中国日报》、《香港之窗》、
《山东画报》等报刊对该校予以报道。至1997年,该校共开课34期,受教育当事人
1230人次。
(郭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