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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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工程。 1993年,全区广大团员青年为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儿童, 先后筹集
资金37797元, 缴纳特别团费约1.1万元,均列全市第一位。1994年,团区委开展
了包乡助学和捐资助学活动,组织辖区24所中小学与济阳县贫困小学结成对子,区
机关10名干部参加“1(家)+1”救助活动,使10名失、辍学儿童重返校园,全区共
为希望工程捐款3.2万元,学习用品104745件,图书11991册,衣物7114件,教具41
件,录音机4台,办公桌2张,总价值折合人民币13万元以上。1995年,团区委与乡
镇企业办公室,区外商投资管理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希望工程爱
心筑校(助学)活动的意见》。以救助失、辍学儿童,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为主要
内容,共筹集捐款11135.40元,救助失、辍学儿童28名。24所中小学校和各自的结
对学校分别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救助活动20余次, 出动人员1000人次, 帮助对口学
校上课30课时, 捐献钱物总价值4万元以上。 1997年,开展了“爱心储蓄” ,捐
建“希望书库” 活动,全区共筹集“爱心储蓄”资金5万多元,共救助失学儿童10
余名,捐资捐物折合人民币19万元。
失足青少年帮教。1991年,全区10个帮教小组同19名失足青少年签订了帮教协
议,制定了具体帮教措施,建立了帮教档案;1993年,13个街道办事处团委、派出
所与劳教所签订了25名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协议。1994—1997年期间,团区委每年组
织人员到市劳教所看望帮教对象,并进行跟踪帮教,收到良好的效果。
(屈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