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12&A=3&rec=114&run=13

1993年,区委、区政府制定了《区委常委和党员副区长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关于全区党政机关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勤政的规定》和《关于对党政领导干
部加强监督的意见》,会同区委组织部在全区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和考察党政领导
班子、党政领导干部的工作。区委、区政府制定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反腐败斗争的实施意见》。1994年,区委、区政府对全区小汽车使用和购车情况进
行调查摸底。对领导干部三辆超标的小汽车封存;对区六大班子领导干部住房情况
进行了一次调查摸底,并编印了领导干部住房情况统计表。1995年6月和12月, 在
广泛征求全区基层党委负责人,离、退休老干部及民主党派等人士意见基础上,区
委常委召开了两次民主生活会,针对基层和各界提出的近20条建议,认真开展对照
检查。 6月按照省、市清车规定要求,清理了7辆领导干部超标准用车, 并做出妥
善处理。 8月中旬,区委、区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严禁公款吃喝玩乐和严格控制
就餐标准的意见》。12月,区委、区政府又制定下发了《关于新年春节期间严禁用
公款吃喝送礼、 铺张浪费的通知》 。1996年9月,制定了《关于认真贯彻济办发
[1996]17号文件的通知》,并在全区党政机关及有关单位实行了禁酒令;对五大
班子接待经费实行包干定点的制度,并建立和完善了监督、检查、举报、审计、接
待经费公开等制度。认真清理了领导干部在住房、建房、购房、装修住房中以权谋
私的问题。1997年,区委先后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
机关厉行节约、 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 的实施意见》、《关于严格各种
会议、庆典活动审批制度和审批程序的通知》、《关于加强对公费安装住宅电话、
配备传呼机和移动电话管理的暂行办法》、《关于对机关办公电话实行定额管理的
暂行办法》 等4个规范性文件。利用三个多月的时间,对公款安装住宅电话、 机
关办公电话开展专项清理, 共清理559部公款安装的住宅电话,收交作价款26.7万
元,收回电话2部,年节省话费补贴30余万元;对区直(大厦内) 机关70部办公电话
实行定额管理, 比1996年节省经费36万余元。8月,由区政府牵头,区纪委、 监
察局等单位联合对6个单位执行“禁酒令” 的情况进行突击检查,没有发现干部中
午饮酒或在下属单位留餐的情况。
(李俊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