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决策、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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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1月18日, 区政府发出“关于设立济南市市中区监察局的通知”,将监
察局列入区政府工作部门序列,明确了监察局的监察对象、主要任务和职责。
3月21日,区政府发出“关于设立济南市市中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的通知”,
决定设立外经委,列入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3月21日,区政府决定成立“市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4月9日,区政府决定没立“济南市市中区培训中心”,为区属事业单位。
4月11日, 区政府发出“关于成立济南市市中区城镇建设开发公司的通知”,
明确该公司隶属七贤镇政府领导。
5月18日,区政府决定建立“济南大厦”为区属事业单位,按企业管理。
6月16日, 区政府发出“关于设立‘济南市市中区土地管理局’的通知”,决
定设立土地局。同时,撤消土地管理办公室。
8月9日,区政府决定建立“济南生物工程研究院”。该院为经费自理,自主开
发的县级事业单位。
11月23日,区政府发出“关于设立舜玉路街道办事处的通知”,决定设立市中
区人民政府舜玉路街道办事处。
(王兆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