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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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规定,1988年市中区人大常委会先后任免了37名人民政府、区人
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和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
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任命阎生吉为监察局局长,任命袁英俊为区
人民法院七里山法庭副庭长,吴乃运为区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高振之、刘
洪毅、万恩平、张俊泉、方宪忠为市中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袁英俊区人民法院
经济审判庭副庭长职务,任命王开年、尹民、沈迎、阎延水、刘玉平为区人民检察
院检察员。
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任命张道德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免
去苏维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任命王建国为人民政府科技副区长。
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任命李华云为审计局局长,李万任为土地管
理局局长,任命陈延起为区人民法院大观园人民法庭庭长,曹宪喜为区人民法院共
青团路人民法庭庭长,盖延秀为区人民法院杆石桥人民法庭庭长,张丽珍为区人民
法院岔路街人民法庭庭长,袁英俊为区人民法院七里山人民法庭庭长,杜庆祥为区
人民法院七贤镇人民法庭庭长,任庆松为区人民法院玉函路人民法庭副庭长,马世
雄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陈茂忠为区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刘洪
毅为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免去陈延起区人民法庭经济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曹宪喜、盖延秀、张丽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任命孙淑云为计划生育局局长;高金同为
农业委员会主任,免去崔学莉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免去王奎银农业委员会主任职
务。
(于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