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江饭店座落在共青团路中段,是共青团路街道办事处的一家街办集体企业。
一九八四年四月开业后,经营者以一个顾客的身份,到市区大小饭店观察和体验,
发现一些饭店存在脏、乱、差和服务态度冷、硬、顶现象。于是他们便把向顾客提
供优质服务立为兴店之本,先后制定了“文明服务六条守则”、“六满意”、“六
不变”等一系列规范化服务标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提高,因而得到了省内外和国
内外宾客的热情赞扬。1984年开业的第一年,就荣获区和市“文明单位”的光荣称
号, 到1986年被区定为“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 ”同年,市政府命名春江饭店为
“财贸标兵”单位和省城文明礼貌店竞赛活动优胜单位。1987年被市委、市政府授
于“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称号。被省商业厅、卫生厅授予“食品卫生信得过单
位”称号。1988年又荣获市级“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和“友爱在泉城活动先进单
位”称号,市财办命名为“优质服务示范店”,市二商局授于“讲道德、守信誉、
创三优先进单位” 称号。 从1986年起,一直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1988年市命名春江饭店为“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孙景波)
文明标兵单位——春江饭店
春江饭店座落在共青团路中段,是共青团路街道办事处的一家街办集体企业。
一九八四年四月开业后,经营者以一个顾客的身份,到市区大小饭店观察和体验,
发现一些饭店存在脏、乱、差和服务态度冷、硬、顶现象。于是他们便把向顾客提
供优质服务立为兴店之本,先后制定了“文明服务六条守则”、“六满意”、“六
不变”等一系列规范化服务标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提高,因而得到了省内外和国
内外宾客的热情赞扬。1984年开业的第一年,就荣获区和市“文明单位”的光荣称
号, 到1986年被区定为“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 ”同年,市政府命名春江饭店为
“财贸标兵”单位和省城文明礼貌店竞赛活动优胜单位。1987年被市委、市政府授
于“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称号。被省商业厅、卫生厅授予“食品卫生信得过单
位”称号。1988年又荣获市级“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和“友爱在泉城活动先进单
位”称号,市财办命名为“优质服务示范店”,市二商局授于“讲道德、守信誉、
创三优先进单位” 称号。 从1986年起,一直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1988年市命名春江饭店为“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孙景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