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消费者协会联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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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二路地区于1987年成立消费者协会联络站,由七人组成,依照保护消费者合
法权益条例开展工作。对生产、销售、服务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实行社会监督。消
费者联络站自建立以来, 接待消费者117人,对商品投诉91项117件,查处87项112
件, 查处率95.7%。消费者投诉的主要商品有彩电,电冰箱,洗衣机、缝纫机、
收录机、照像机、钟表、自行车,绞肉机、皮大衣、皮鞋、毛线等。消费者联络站
一方面写信与生产厂家联系,反映产品质量问题。由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亲自携
带投诉的商品, 到销售、经营单位为消费者退换不合格商品112件。消费者联络站
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1988年经二路地区消费者协会联络站,受到山东省消费者
协会的表彰,大众日报刊登了其工作经验。
(王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