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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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年末, 全区职工总人数11897人,比1987年年末减少236人,减少2%。
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587人,比11987年增加56人,增长9.5%,集体所有制单
位职工11310人,比1987年减少287人,减少2.5%。全区固定职工8915人,合同制
工人521人,其他职工2457人。1988年职工工资总额15232千元,比1987年增长15%。
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工资总额591千元, 比1987年增长1.5%,集体所有制单
位职工工资总额14641千元,比1987年增长15.6%。
1988年根据济南市劳动局(87)济劳字第83号《关于1987年企业使用增资总额
的通知》的规定,市中区区属企业每个职工升半级工资,占全部职工总数的48.64
%;增资人数5301人,月增资额29194元,解决了企业部份职工工资偏低的问题。
根据济南市劳动局(88) 济劳字第205号和市中区劳动局(88)市中劳字第14
号文的规定及上浮工资标准条件,对全区企业经济效益、效益工资和奖励基金情况,
确定各企业的工资标准上浮比率。 全区企业有152个单位上浮工资标准,占全区企
业的65%,增资人数5591人,月增工资额45471元,促进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
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是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计划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
1988年,全区推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试点工作,首先在济南第一机床厂第
二部件厂和市中区消防器材厂进行了挂钩试点。实行挂钩后无论是企业的经济效益
还是职工的个人收入都优于其他企业,同时调动了企业加强劳动力管理、合理用人、
增强企业活力等方面的积极性。
(甄淑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