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认真宣传、贯彻《档案法》 资料库:市中区情资料库 章节:市中年鉴1989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2/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2/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2/section/2/article/29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2/section/2/article/29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于1987年9月5日公布,自1988年1月1日起施行。区 档案局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宣传,贯彻《档案法》的通知精神,制定了《档案法学习、 宣传、贯彻意见》,区委、区人大、区政府领导组织了专题学习。全区召开两次大 会,由领导宣讲《档案法》,并将《档案法》宣传要点打印发放区属各单位。据统 计全区共宣讲138次,办黑板报130期。通过《档案法》的学习、宣传,社会各界对 档案和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档案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据统计, 自档案法公布以来, 全区共增加档案经费45971元(含区档案馆),购置档案柜61 套, 增加库房(档案室)面积410平方米。《档案法》的宣传、贯彻,有力地推动 了档案工作的进展。 (杨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