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民事审判 资料库:市中区情资料库 章节:市中年鉴1989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2/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2/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2/section/2/article/14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2/section/2/article/14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88年新收826件, 旧存136件,共计962件,审结852件,比87年多审结40件,
未结110件。结案率比87年提高5%。结案中离婚案件375件,占44‰房屋190件,占
22%。其他为损害赔偿、继承、宅基、名誉等纠纷案。
    民事审判坚持“两便”原则,继续巩固和扩大民事审判成果。为了便利群众诉
讼,在原有3处法庭的基础上,又组建了5处派出法庭,每庭配有2至3人,于5月3日
正式对外办公。截止年底,8个法庭共审结民事案件357件,接待来访2193人次,来
信351封,解答法律咨询2354人次。
    为提高办案质量,民事审判改进工作方法,做到“六把关”,即询问关、收案
关、调查取证关、庭审关、合议关、法律文书制作关。1988年民事审判工作,出现
了“一少一多”,即1988年判决后上诉率为8%,比1987年减少6%,1987年二审维
持原判的(或调解的)为67%,比1987年提高9%。
                                                               (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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