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 1948年济南解放后,人民政府接管全部公立中小学,由济南特别市
教育局负责对校长、教导主任进行委任,并对教师的任用和调配、行政领导、教学
业务、学生教育、教师学习、经费财物等事项进行管理。区设中心小学,市教育局
委派教育辅导员兼任中心小学校长,协助市教育局具体指导各校工作。1950年区设
文教股后,逐步将小学、幼儿园管理权下放,实行由市教育局和区文教股双重领导。
私立中小学仍由校董事会管理,1950~1956年逐步改为公立,由政府接管。随着国
民经济的恢复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学生数量增加,出现了其他部门办学和街道办事
处筹建的民办小学,由办学部门负责行政领导,业务活动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
60年代初,民办小学由街道办事处交教育行政部门管理,1967年民办小学停办,教
师学生分到附近小学。1978年后公办小学的经费核拨和教职工的编制,仍由市教育
局管理,行政管理归区教育局。1985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后, 公办小学幼儿园完全由区管理。1987年6月市管初中下放区管理,至此区形成
幼儿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职业教育)三位一体的教育管理体制。
学校内部管理 济南解放后,小学由校长负责全面工作,教导主任协助校长管
理教学和学生教育工作,设事务员,负责财务、财产管理和基建维修工作。教学班
设班主任,管理班级行政工作和学生思想工作,规模较大的学校分年级设级部,由
教师兼任组长,兼管本级部内教师学习和学生活动等,有的学校按学科设教研组,
由教师兼任组长,负责本教研组的业务学习和教学研究工作。学校建立少先队组织,
校设大队,由团市委聘任大队辅导员,班设中队,辅导员由团区委聘任。小学建立
党组织,1958年后,分设联合支部。1985年少数学校校长和书记分开,多数学校校
长兼书记,试行校长领导下的主任办公室制度,由教务主任管理教学工作。教导主
任管理学生教育和少先队工作。总务主任管理财务、基建维修和勤工俭学工作。市、
区教育局相继制定《济南市中小学暂行工作规范》、《校长工作职责》、《教导主
任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学校也明确实行岗位责任制,促进了学校管理正规化。
第二辑 管理体制
视图
行政管理 1948年济南解放后,人民政府接管全部公立中小学,由济南特别市
教育局负责对校长、教导主任进行委任,并对教师的任用和调配、行政领导、教学
业务、学生教育、教师学习、经费财物等事项进行管理。区设中心小学,市教育局
委派教育辅导员兼任中心小学校长,协助市教育局具体指导各校工作。1950年区设
文教股后,逐步将小学、幼儿园管理权下放,实行由市教育局和区文教股双重领导。
私立中小学仍由校董事会管理,1950~1956年逐步改为公立,由政府接管。随着国
民经济的恢复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学生数量增加,出现了其他部门办学和街道办事
处筹建的民办小学,由办学部门负责行政领导,业务活动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
60年代初,民办小学由街道办事处交教育行政部门管理,1967年民办小学停办,教
师学生分到附近小学。1978年后公办小学的经费核拨和教职工的编制,仍由市教育
局管理,行政管理归区教育局。1985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后, 公办小学幼儿园完全由区管理。1987年6月市管初中下放区管理,至此区形成
幼儿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职业教育)三位一体的教育管理体制。
学校内部管理 济南解放后,小学由校长负责全面工作,教导主任协助校长管
理教学和学生教育工作,设事务员,负责财务、财产管理和基建维修工作。教学班
设班主任,管理班级行政工作和学生思想工作,规模较大的学校分年级设级部,由
教师兼任组长,兼管本级部内教师学习和学生活动等,有的学校按学科设教研组,
由教师兼任组长,负责本教研组的业务学习和教学研究工作。学校建立少先队组织,
校设大队,由团市委聘任大队辅导员,班设中队,辅导员由团区委聘任。小学建立
党组织,1958年后,分设联合支部。1985年少数学校校长和书记分开,多数学校校
长兼书记,试行校长领导下的主任办公室制度,由教务主任管理教学工作。教导主
任管理学生教育和少先队工作。总务主任管理财务、基建维修和勤工俭学工作。市、
区教育局相继制定《济南市中小学暂行工作规范》、《校长工作职责》、《教导主
任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学校也明确实行岗位责任制,促进了学校管理正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