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辑 机构 资料库:市中区情资料库 章节:市中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2/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2/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2/section/1/article/26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2/section/1/article/26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80年前的司法行政工作由区法院行使职能。1980年11月始建济南市市中区司
法局。办公地点设在经三路纬三路,配干部5人。
    1981年局设公证处。 1982年4月各街道办事处设司法助理员1人。1984年6月局
设法律顾问处。是年,局址迁到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楼内。1985年10月局设办公室、
基层调解科、法制宣传科。4月局址迁到经六纬一路205号,10月法律顾问处随迁此。
1986年11月,公证处亦迁此办公。
    1987年全局工作人员41名。 1989年9月,局址迁至经十路办公街,公证处、顾
问处全迁局内办公,人员增至45名。其中:局机关14人,公证处9人,律师事务所8
人,司法助理员14人。律师中有高、中级职称各1人,初级职称2人,另有兼职律师
15人。1990年局下设办公室、宣传科、基层工作科、公证处、顾问处。原法制宣传
科改为普法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镇)先后建立司法所和法律事务所。
    驻区司法机构有:济南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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