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建院初期,办理一般监督案件18件19人。1978年重建检察院后,只对触
犯刑法、构成犯罪,又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人才予立案。1982年前,院内法纪
检察无机构名称, 法纪、监所检察合署办公。1982年设法纪、监所检察科,配备2
名干部。1990年增至5人。1981~1983年立案5件7人,均为破坏邮电通讯案,免诉1
案1人,其余均作有罪判决。1987~1990年立案102件,其中玩忽职守案占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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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建院初期,办理一般监督案件18件19人。1978年重建检察院后,只对触
犯刑法、构成犯罪,又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人才予立案。1982年前,院内法纪
检察无机构名称, 法纪、监所检察合署办公。1982年设法纪、监所检察科,配备2
名干部。1990年增至5人。1981~1983年立案5件7人,均为破坏邮电通讯案,免诉1
案1人,其余均作有罪判决。1987~1990年立案102件,其中玩忽职守案占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