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户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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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制度 1948年9月, 济南解放后,由于不少房屋被战火摧毁,市民迁移频
繁,不少散兵游勇、匪特溃散匿居。为加强管理,济南特别市公安局于1948年10月
25日发布《户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市民、团体、浮住人口(暂住人口),常住
客商,除因房屋为炮火所毁不能居住者外,一律留居原地,不得任意迁移。必须迁
移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 发给证件方可移动。1948年12月~1949年3月进行了户口
普查登记,全区常住人口15165户、共54701人。其中男性30300人,女性24401人。
1949年4月,各派出所填制颁发了《户口登记表》。8月,建立了户口活签,整理补
充了街巷门牌。1950年换成居民簿,建立了出生、死亡旬报,户口移动月报、月终
户口统计、市民文化职业等人口动态登记和统计制度,还执行浮动人口、市民他住
(外出)申报、注销等登记制度,各种统计报表49种。1955年初,建立户口卡签和
16岁以上人口卡片。全区共填户口卡签158043张,人口卡80747张。1958年1月,换
发居民户口簿,建立一户一簿登记制度。实行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
入、市内移出、移入,本所移出、移入,分居、注销、变更、更正登记制度。
区公安分局成立以后,建立一年一度人口统计制度。统计全区人口总数、出生、
死亡及人口自然增长等情况。1958年2月公安部制定全国统一人口统计表。
重点人口管理 解放初期,公安分局在进行户口登记过程中,发现一大批反革
命分子和各种复杂分子的历史身份、罪恶,并做了不同处理。对问题没有查清者,
进行重点控制、管理。1950年以前称这些人为特种户口,后改称特种人口,分为甲、
乙两类。甲类为政治类,包括国民党、三青团员、其他反动党团分子、特务、警察、
宪兵、蒋军、日伪军官、行政人员、伪保甲长、伪民意分子、封建会道门分子、逃
亡地主、恶霸、还乡团分子等;乙类为社会类,包括偷窃、吸毒、抢劫拐骗、流氓
赌棍、暗娼野妓等。1950年被列为重点管理的人数为3431人。1953年为3894人。随
着形势的变化,中央、省市重新制定重点管理人口范围和标准,对重点管理人口进
行重新排队登记。到1965年,重点管理人口为3319人,“文化大革命”期间,重点
人口管理工作中断。 1975年恢复重点人口管理工作, 有209人,1985年为893人。
1990年为823人。
临时人口管理 1958年全国统一实行临时人口管理规定,公民在常住地、市、
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3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本人在3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
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内的,由旅店设置的旅客登记簿随时
登记。区公安分局对辖区暂住人口做到来即登记,走即注销,管段民警当天见面,
3日内查清来历, 弄清身份。各派出所建立群众性户口网点,采取民警和治保主任
包居, 治安委员包片, 居民小组长包院的四包办法,将临时人口管理落实到人,
1950年全区暂住人口为3886人。1960年4270人。1972年为5483人。
随着社会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城市临时人口逐年增加,暂住原因由探视、公干、
路过、治病等变化为进城的劳务团体,个体经商。1978年以后,随着对外开放,对
内搞活经济方针的实施,进入城市的各种包工队、建筑队、运输队、招聘的技术员、
业务人员及个体经商,劳务人员明显增多,1981年辖区暂住人口达8254人。1984年
济南市政府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暂住人口管理的规定》 ,是年8月区公安分局
组织派出所干警,进行户口核对。对暂住在客栈、浴池、招待所和各机关、企事业
单位内部的外来人员进行全面摸底,至9月底,共登记暂住人口19620人,并对暂住
3个月以上的13221人发了暂住户口证和暂住户口簿。 1985年全区暂住人口为20910
人(其中建筑队5296人, 运输队376人,装卸队536人,个体经商者526人,招聘人
员229人, 常住无户口人员4987人)。1986年为12632人,1987年为24730人,1988
年为27744人,1989年为24213人,1990年为26934人。
全国人口普查 第一次人口普查: 登记标准时间为1953年6月30日24时,5月7
日公安分局结合全国第一次基层人民代表选举,对辖区户口进行一次普查登记,换
发新的居民户口簿,通过普查,发现辖区未登记户口者101户、178人;迁移未报者
192户、 376人;有户口无户口活签者8户、158人;出生未报户口的162人;死亡未
销户口的14人; 离去未报者192人;更正各种差错7115件,还为8312名妇女起了名
字。 第一次人口调查登记辖区总户数为31191户, 总人数为140043人 (其中男性
83558人,女性56485人)。
第二次人口普查:登记标准时间为1964年6月30日24时。6月15日全区人口普查
工作全面开展。 第二次人口普查市中区登记的总户数为43945户,总人数为189426
人(其中男性95302人,女性94124人)。8个少数民族共15576人。
第三次人口普查: 登记标准时间为1982年7月1日零时。7月下旬至10月中旬进
行汇总及编码, 共编制地址编码1792册, 一般项目编码219212人,行职业编码
172324人。 第三次人口普查登记全区总户数为64058户,总人数219212人(其中男
性109850人,女性109362人)。10个少数民族共16353人。
第四次人口普查:登记标准时间为1990年7月1日零时。1989年10月25日成立人
口普查领导机构和办公室, 选调普查员、普查指导员1406名。全区划分228个普查
区,1028个调查小组。1990年3月~7月为24条新路、街定了名,编制3765个门牌。
普查登记全区总户数为98092户, 总人口为328443人 (其中男性169021人, 女性
159422人)。22个少数民族共1647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