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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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辖区设有山东省会警察局,负责处理地方治安事务。
1948年10月20日,济南特别市公安局五分局成立。分局机关设秘书股、治安股、
侦察股、保警队、交通队,下设7个派出所。1949年5月22日,改为济南市人民政府
公安局五分局。 1950年2月,撤销保警队、交通队,成立警法股(下设看守所),
侦察股改为侦保股,增加第八、九、十派出所。1951年调整为17个派出所。1952年
下半年撤销警法股。 1954年4月侦保股改为政保股。1955年12月,济南市人民政府
公安局五分局改为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1956年10月,将第一、第六派出所划归
槐荫区公安分局,将历下区公安分局所辖普利门、西青龙街两个派出所划归市中区,
撤销四里村派出所。 1958年1月恢复四里村派出所。1959年12月撤销市中区建制,
将普利门、 西青龙街派出所划归历下公安分局, 其余派出所划归槐荫公安分局。
1960年6月恢复市中区公安分局, 设协理室、秘书股、政保股、治安股、户籍股。
槐荫区公安分局所辖经二路、馆驿街、魏家庄、杆石桥、经七路、四里村、岔路街、
大观园派出所重新划归市中区公安分局。11月又将历下区公安分局所辖普利门、西
青龙街派出所划归市中区公安分局; 至年底分局共设派出所10个。1966年8月,普
利门派出所改为共青团路派出所。
1968年2月, 公安分局实行军事管制,成立红旗区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下
设办事组、政工组、作战组、审判组。分局机关各组和各派出所均设军代表。
1973年1月6日, 撤销军事管制小组,成立济南市公安局红旗区分局。1973年6
月27日,恢复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1975年11月,增设政工股、检察股。1977
年10月,增设刑警队。1979年3月检察股改称审批股,9月增设预审股,11月增设二
七新村派出所, 12月成立消防股。1980年9月,增设经文保股。1984年11月,股改
为科。即秘书科、政工科、户籍科、审批科、预审科、经文保科、政保科、治安科、
消防科, 刑警队未变,下设11个派出所,共有干警321名。其中:机关97名,派出
所224名。1987年5月,原郊区分局白马山派出所、南郊派出所划归市中分局。是年,
审批科改称法制科。1989年5月,增设七里山、六里山、玉函路派出所。1990年3月,
增设舜玉路派出所。
1990年, 分局机关设科(队)10个,派出所17个,有干警462人。1990年,驻
区公安机关有: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国家安全厅;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国家安
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