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民族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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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有回、满、蒙、朝鲜、苗、壮、维吾尔、傣、布依、侗、土家等22个少数
民族。回族人口最多,集中聚居在西青龙街、共青团路、杆石桥地区。
元、明、清时期,因旱涝灾荒,外县逃难回民来济日益增多,使聚集区域不断
扩大。回族居民主要依靠肩挑贩卖生熟食品或从事牛羊屠宰业、手工制革业和水果
贩运业为生。绝大多数为自食其力的个体劳动者。
50年代,政府组织回民生产自救,先后成立纳鞋底组,编制蒲包组、糊盒组。
以人民币伍元为一股,集资成立伊兴火柴厂,生产三羊牌火柴,行销鲁、豫、苏三
省。“文化大革命”期间,牛羊肉供应曾一度紧张,政府用飞机从青海运到连云港,
再由火车运来济南,发放票证按原价向回民供应,差额由政府补贴。80年代,民族
经济得到较快发展,生活得到较大改善。1988年回民每百户中有彩色电视机24台,
黑白电视机60台,与汉族居民水平接近。1989年,少数民族比较集中的西青龙街、
共青团路、 杆石桥3个街道办事处59个企业中,少数民族职工381人,占3个办事处
职工总人数的19.41%, 少数民族企业实现产值1184万元, 企业职工月平均收入
102.5元。 1988年,全区有少数民族个体工商户196个,占全区个体户总数的7%,
1990年发展到365户, 为全区个体户10%, 年销售收入55.05万元,比1988年提高
86.2%。90年代,已开始规划修建回民小区。
解放前,少数民族居住区文化教育落后,仅有少数私塾和永长街穆光小学,进
行初级启蒙教育,且人数很少。解放以后,政府为了资助少数民族儿童上学,给生
活困难的学生补助生活费3~5元, 每期学习补助1.5元, 冬棉衣、 单衣各一套。
1949年,国家接办穆光小学,改名济南市回民子弟小学。1951年在辖区兴办第一所
回民中学学校,市文化局文化科长马次唐(回民)兼任校长,校址设清真南大寺内。
第一年招收新生214人, 设3个初中班,前期师范1个班。1955年第一回民子弟小学
在校学生达625人, 1968年25个班,在校人数达1205人,回民子弟基本全部入学。
市、区有关部门对少数民族学校投资拨款,改善办学条件,两所回民小学升学率、
入学率均达到100%。 1983年,回民中学被山东省教育厅列为省重点中学。1988年
少数民族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313人,具有各种专业技术职称的295人。
1988年,全区少数民族中,有共产党员419人,区管干部400人,区人大代表16
人,区政协委员18人,少数民族副区长1名,中层干部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