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离、退休干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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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干部管理 市中区自从1955年开始实行干部退休制度。1988年12月区人事
局设退休干部工作科,对全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干部实行统一管理。制定下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暂行意见》,建立区、街
道办事处及各部门退休干部管理网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同时开展以单位组织管
理好,落实待遇好,活动开展好,热心服务好,以个人政治思想好、参加活动好、
家庭文明好、 发挥作用好为主要内容的退休干部管理双四好活动。 1990年11月为
301名符合退休条件的干部集中办理退休手续。
离休干部管理 区委组织部于1980年12月设老干部科, 1986年2月改为老干部
局,局长1人、副局长1人。区委老干部局作为离休干部的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
指导、协调离休干部工作,监督检查离休干部工作有关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1987年10月区建立老干部活动中心。内设办公室、会议室、活动室,配有彩电、
录放机、台球、空调等。组织老干部开展钓鱼、下象棋、练气功、打门球、练健身
操、举办自行车越野赛及花卉展览、书画展等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先后分
10批组织老干部到泰安、曲阜、苏州、上海、北京等地参观游览,达1000多人次。
聘请部分老干部担任居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民事纠纷调解员、物价检查员、治
保主任、校外辅导员等职。一批有写作能力的老干部撰写革命回忆录和协助有关部
门编写史志、党史材料。1990年,全区共有离休老干部451人。

1990年市中区离休干部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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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小计│参加革命年月 │
│ │ ├─────────┬─────────┬──────────┤
│ │ │1927.8.1~1937.7.6│1937.7.7~1945.9.2│1945.9.3~1949.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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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局)级待遇│14 │1 │9 │4 │
├──────┼──┼─────────┼─────────┼──────────┤
│县(处)级待遇│161 │1 │72 │88 │
├──────┼──┼─────────┼─────────┼──────────┤
│其他级别待遇│276 │ │55 │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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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451 │2 │136 │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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