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区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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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9月24日济南解放, 9月28日中共济南特别市委员会建立。10月5日,中
共济南特别市第四、五、六、九分区委员会成立。分区区委工作部门设有组织部、
宣传部、民运部;11月增设联络部,12月撤销。四分区区委机关驻旧新街朱家花园;
五分区区委机关驻经四路纬一路东中兴里;六分区区委机关驻经四纬三路;九分区
区委机关驻经八路北胜利大街。
1949年5月,济南特别市第四、五、六、九分区区委分别改为济南特别市第四、
五、 六、九区区委。6月,济南特别市第四、五、六、九区区委改为济南市第四、
五、六、九区区委。并撤销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
1949年建国后,各区区委只设书记、委员,未设工作部门,除五区区委机关于
1949年1月迁至林祥南街六合里外,四、六、九区区委机关仍驻原址。
1950年12月,济南市行政区划调整,将原四区和九区一部分,合并为济南市第
三区。 以原五、六区主要街道和九区一部分,合并为济南市第五区。1951年6月,
区委设立组织科、宣传科。1952年8月,增设秘书室;12月增设工业科。1954年9月,
增设财政经济委员会。1955年1月,组织科、宣传科、工业科改为组织部、宣传部、
工业部;8月,撤销财政经济委员会,设立财政贸易部。
1955年9月, 第三区区委改为泺源区区委。第五区区委改为市中区区委。是年
12月, 为了加强集体领导,区委设立常务委员会,同时增设统战部。1956年1月,
秘书室改为办公室。7月,撤销泺源区建制,区委随之撤销。1959年3月,增设市中
区委党校;4月增设政治部;9月增设街道工作部;12月,撤销市中区建制,区委随
之撤销。
1960年6月, 恢复市中区建制,并成立了济南市中区人民公社,区委与公社党
委为一个机构两个牌子,设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监察委员会、工
业部、生产部、财贸部、农林部、党校。随后,为紧缩行政开支,减少机关工作人
员,先后撤销生产部、工业部、财贸部、农林部。
1963年1月, 撤销济南市市中区人民公社党委,设立工业党委、商业局党委,
作为区委派出的政治工作机构。 1964年2月,区委监察委员会改为市委监察委员会
驻市中区委监察组;6月宣传部改为宣传文教部;12月设立机关党委;1964年9月,
撤销工业党委, 设立工交政治部。1965年2月,撤销商业党委,设立财贸政治部,
12月撤销机关党委。
1966年6月29日,中共济南市市中区委成立“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1967年3
月, 济南市红旗区革命委员会成立, 各级党组织陷于瘫痪,区委机关停止工作。
1969年12月,经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对区革命委员会进行调整和充实,建立中
共济南市红旗区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 1971年1月,中共济南市红旗区委员会
建立。
1973年7月, 中共济南市红旗区委复称济南市市中区委。1976年,区委设办公
室、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党委和党校。1978年4月恢复统战部。1979年6月,增设
纪律检查委员会。 1980年12月, 增设组织部老干部科(1986年改为老干部局)。
1983年10月, 增设政法委员会。1984年2月,设立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是
年4月,增设企业政治部(1988年1月撤销)。1988年3月,增设区委研究室。是年8
月, 增设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1989年5月,增设对台工作办公室(对外称济南市
市中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1990年2月,增设组织员办公室。是年12月,
增设保密局。1990年底,区委共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员
会、老干部局、机关党委、党校、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及其
办公室、区委研究室、对台工作办公室、组织员办公室、保密局等14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