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六节 禁忌 资料库:历下区情资料库 章节:社会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1/section/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1/section/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1/section/6/article/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1/section/6/article/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解放前,市民在生产、生活、语言中有许多禁忌。
    春节期间,禁忌较多。正月初一不准扫地,不准向外倒污水、垃圾,意为财不
外流。不准外出打水,不准动针线,最忌打碗、摔碟,忌说不吉利的话,禁说水饺
破,破要说“挣”。
    日常用餐,不可高声言谈,等长辈坐下小辈双手递饭,用筷讲究文明,不能在
盘中乱翻。客人吃饭时不可问“要饭不要饭”应说“盛饭”、“添饭”,避“讨要”
之嫌。
    吃梨不切开分吃,避谐“分离”之意。忌说“吃醋”,称醋为“忌讳”。
    坐船忌讳说“沉”,姓“陈”说成“耳朵东”。
    送礼不可送钟,避谐“送终”之意。
    产妇住房门上系红布,示意外人不可进入。
    解放后,部分禁忌逐渐消失,尊老爱幼的习俗至今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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