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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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初,工商行政管理由济南市统一负责。1951年6月市二区设工商股,8月市
一区设工商劳动股,负责个体业户的审批、发证、市场管理和驻区国营、私营企业
的监督管理。
1955年1月两区合并,区政府设工商科。1959年1月工商科并入商业科。1963年
3月设工商行政管理科。1966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科并入商业科。1969年10月,设工
商行政管理所,1976年改为工商行政管理局。
1985年,历下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市场管理股、工商企业登记管理股、个体经
济管理股、经济合同管理股、经济案件股和东门、南门、东舍坊、解放路、甸柳庄
5个工商行政管理所,管理2061个工商企业、1668个个体户、24个广告单位、8个农
贸市场、2个摊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