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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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末年,辖区银行、银号、钱庄多以存放款、兑换、汇兑为主,其利率、行
情、价格由“钱关”(交易所)确定。钱关设在高都司巷,每日公布利率及兑换价
格,通过兑换使市面的多种货币进行流通。白银以“两”为单位,银圆以“圆”为
单位,兑出兑入各照市价增减10文。
1919年后,金融业日趋发展,银行、银号经营存放款、汇兑,并发行纸币、角
票、钱贴。1939年银钱业半数歇业倒闭,1945年后相继复业。1948年,北海银行统
管金融业务。建国后,人民银行逐步开展工商信贷、储蓄、结算、保险等业务。
货币
1840~1935年,辖区金属币、纸币种类繁多,并行流通。流通的金属币有元宝、
制钱、铜圆、银圆,纸币有宝钞、京钱票、库平银票、济平银票、银圆票、银两票、
银两券、银圆兑换券、铜圆兑换券、钱贴、军用票、角票。外国货币有墨西哥“鹰
洋”、英国“站人洋”和德国商人在济南发行的“银两票”、“银元票”。
1935年11月,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发行的钞票为“法币”。1936年,
中国农民银行发行的钞票亦列为“法币”,其他钞票被禁用。
1937~1939年2月, 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发行的印有济南、青岛、山东、天津
地名的钞票(称法币) 和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发行的“联银券” 在辖区同时流通。
1939年3月“法币” 流通停止。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法币”恢复流通。1946
年“联银券”流通停止。1948年8月,南京国民政府发行“金圆券”
1948年9月济南解放后, 北海币、冀南币、晋察冀边币、华中币同时在辖区流
通。同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人民币。1949年9月,开始陆续收回北海币和
其他地方币。 1圆人民币兑换各种货币的比价是: 北海银行币100圆,冀南银行币
100圆,冀中银行币100圆,鲁西银行币100圆,中州农民银行币3圆,西北农民银行
币2000圆, 陕甘宁边区银行币40000圆,晋察冀边银行币1000圆,东北币9.5圆,
陕甘宁贸易公司流通券2000圆,晋察冀边区银行币(冀热辽地区)5000圆。兑换至
1953年结束。
1955年3月,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人民币。新人民币1圆兑换旧人民币1万圆。
1957年发行1分、2分、5分3种铝镁合金辅币。1980年4月发行1圆铜质硬币和1角、2
角、5角镍质辅币。1979~1985年发行10余种纪念币。
贷款
清代末年,辖区银行、银号开始做银钱折算放款业务。1948年10月银行为沟通
城乡物资交流,支持国营贸易公司收购、调运工农业产品,配合人民政府对失业工
人、手工业者和城市贫民发放小额贷款,并以质押为主、联贷为辅的方式,为53户
私营工商业户、800多户个体工商业户发放贷款。1949年6月为16户私营工矿企业发
放贷款321万元(旧人民币)。
1953年,银行运用信贷支持国营经济的发展,同时贯彻“利用、限制、改造”
的政策,支持私营企业接收国营公司的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同年底,对私营
企业贷款67万元。
1956年,银行运用信贷、利率等促进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同
年底, 对个体手工业者贷款0.2748万元,对手工业合作社发放贷款9.075万元。
1957年贷款重点转向国营企业,国营工商企业的流动资金,定额内由财政拨款,超
定额资金由银行贷款。对国营企业的信贷业务,除流转贷款、临时贷款、结算贷款
外,又增添季节性贷款和大修理贷款。
1958~1960年,由于受“左”的影响,放松贷款管理,贷款数额猛增,1960年
底,贷款额16054万元。
1962年,根据国务院的决定,银行加强信贷管理,控制货币投放,协助企业改
善经营管理,历下区银行帮助辖区工商企业处理呆滞物资1552万元,收回大量货款。
1978年以“区别对待,择优扶持、以销定贷”的原则,加强信贷管理,到1981
年,人民银行历下区办事处与辖区226个单位建立信贷关系,年末贷款余额28855万
元。
1985年,贷款项目有定额贷款、周转贷款、结算贷款、大修理贷款、财政性占
用贷款、新产品试制贷款等。
1949~1985年历下区存、贷款余额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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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 存款 ┃ 贷款 ┃ 年度 ┃ 存款 ┃ 贷款 ┃ 年度 ┃ 存款 ┃ 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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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9 ┃ 8 ┃ — ┃ 1952 ┃ 347 ┃ 58 ┃ 1955 ┃ 1019 ┃ 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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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0 ┃ 52 ┃ — ┃ 1953 ┃ 348 ┃ 67 ┃ 1956 ┃ 11863 ┃ 6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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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1 ┃ 127 ┃ 6 ┃ 1954 ┃ 596 ┃ 229 ┃ 1957 ┃ 11253 ┃ 1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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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 存款 ┃ 贷款 ┃ 年度 ┃ 存款 ┃ 贷款 ┃ 年度 ┃ 存款 ┃ 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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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8 ┃ 3099 ┃ 1720 ┃ 1968 ┃ 29411 ┃ 4894 ┃ 1978 ┃ 16137 ┃ 18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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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9 ┃ 6526 ┃ 4251 ┃ 1969 ┃ 67621 ┃ 6907 ┃ 1979 ┃ 27088 ┃ 2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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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0 ┃ 7773 ┃ 16054 ┃ 1970 ┃ 34072 ┃ 8887 ┃ 1980 ┃ 33298 ┃ 24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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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1 ┃ 5307 ┃ 15233 ┃ 1971 ┃ 14396 ┃ 12852 ┃ 1981 ┃ 38950 ┃ 28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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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2 ┃ 6554 ┃ 5802 ┃ 1972 ┃ 14639 ┃ 14391 ┃ 1982 ┃ 48796 ┃ 27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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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3 ┃ 7089 ┃ 2686 ┃ 1973 ┃ 12297 ┃ 14471 ┃ 1983 ┃ 52079 ┃ 497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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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4 ┃ 4818 ┃ 2229 ┃ 1974 ┃ 11632 ┃ 17597 ┃ 1984 ┃ 50979 ┃ 53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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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5 ┃ 5955 ┃ 7404 ┃ 1975 ┃ 15360 ┃ 16454 ┃ 1985 ┃ 53389 ┃ 65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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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6 ┃ 8291 ┃ 6084 ┃ 1976 ┃ 18512 ┃ 16175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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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7 ┃ 30131 ┃ 5325 ┃ 1977 ┃ 15020 ┃ 17769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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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954年前的存、贷款余预已折合为新人民币。
储畜
1911年后,辖区银行开始办理储蓄存款。1915年,通惠银行定期存款196015元,
活期存款228775元。1933年前后,存款业务发展,存款种类有整存整付、整存零付、
零存整付、存本取息、通知存款5种。
1949年后,人民银行陆续开办折实存款、保本保值存款、定活两便、有奖、定
期、整存整取、零存整取等储蓄项目。1952年全部改为货币储蓄,储户达66476户,
储蓄余额1214600万元(旧人民币) 。50年代,储蓄余额逐年上升。1960年辖区储
蓄总户134548户,储蓄额10857309元。1961年由于国民经济暂时困难,储蓄余额下
降,1963年后储蓄余额逐步回升。1966~1970年,储蓄余额增长缓慢。1979~1985
年, 连续5次调高储蓄利率,增加存款档次,储蓄余额有较大增长。1985年储蓄余
额为22134000元,是1956年4482006元的49.38倍。
1949~1985年历下区银行办事处储蓄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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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 储户数 ┃ 储蓄余额 ┃ 年度 ┃ 储户数 ┃ 储蓄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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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9 ┃ —— ┃ 13004.07 ┃ 1968 ┃ 122705 ┃ 12096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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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0 ┃ —— ┃ 45530.92 ┃ 1969 ┃ 106316 ┃ 12160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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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1 ┃ —— ┃ 389594.65 ┃ 1970 ┃ 106248 ┃ 13091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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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2 ┃ —— ┃ 1214041.22 ┃ 1971 ┃ 109370 ┃ 152116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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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3 ┃ —— ┃ 1705853.78 ┃ 1972 ┃ 124879 ┃ 17325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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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4 ┃ —— ┃ 2202357.7 ┃ 1973 ┃ 140039 ┃ 18913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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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5 ┃ —— ┃ 2858093 ┃ 1974 ┃ 142716 ┃ 20539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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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0 ┃ 59682 ┃ 4482006 ┃ 1975 ┃ 154008 ┃ 22223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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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7 ┃ —— ┃ 5041785 ┃ 1976 ┃ 168205 ┃ 24689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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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8 ┃ —— ┃ 6311359 ┃ 1977 ┃ 212506 ┃ 27402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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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9 ┃ —— ┃ 7988181 ┃ 1978 ┃ 195719 ┃ 319477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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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0 ┃ 134548 ┃ 10857309 ┃ 1979 ┃ 258065 ┃ 429357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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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1 ┃ 86993 ┃ 7075662 ┃ 1980 ┃ 331771 ┃ 60380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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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2 ┃ 69125 ┃ 566415 ┃ 1981 ┃ 378600 ┃ 740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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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3 ┃ 81545 ┃ 6818002 ┃ 1982 ┃ 400300 ┃ 934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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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4 ┃ 104599 ┃ 8713915 ┃ 1983 ┃ 440000 ┃ 123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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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5 ┃ 101217 ┃ 10014801 ┃ 1984 ┃ 510000 ┃ 1629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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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6 ┃ 132358 ┃ 11033522 ┃ 1985 ┃ 565000 ┃ 2213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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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7 ┃ 119980 ┃ 11945083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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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954年前的储蓄余额已折合为新人民币。储户数含区外5个储蓄所的数字。
债券
1950年, 人民银行代国家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1954~1958年连续5次发行
国家经济建设公债。1981年始发国库券,历下区发行额为1363万元。1982年发行国
库券12012566元,其中单位购买8460100元,个人购买3552466元。1983年发行国库
券11683545元,其中单位购买8174600元,个人购买3508945元。1984年发行国库券
12456625元, 其中单位购买8945760元, 个人购买3510865元。1985年发行国库券
13182370元,其中单位购买6639570元,个人购买6542800元。
保险
1949年11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营业部办理辖区保险业务。1952年
改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济南支公司办理。当时的保险种类分为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
两大类。 强制保险分为财产、运输工具、旅客意外伤害3种,自愿保险分为财产保
险和人身保险两种。1959年国内保险业务全部停办。
1980年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济南支公司历下区办事处,当年办理企业财产保
险收入1740000元,赔付6000元。
1981年有企业财产保险、汽车保险、家庭保险3项业务,共收入1408860元,赔
付9670元。共中:企业财产保险收入1309368元;汽车保险收入97607元,赔付9670
元;家庭财产保险收入1885元。
1982年, 企业财产保险收入1111855元,赔付135723元;汽车保险收入133108
元, 赔付25297元; 家庭财产保险4070元, 赔付1502元。 3项保险业务共收入
1249033元,赔付162522元。
1983年增加自行车保险和简易人身保险两项业务。 企业财产保险收入1812120
元,赔付24543元;汽车保险收入275690元,赔付61689元;自行车保险收入95元;
家庭财产保险收入3124元,赔付79元;简易人身保险收入779元。5项保险业务共收
入2091808元,赔付86311元。
1984年增加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团体人身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拖拉
机保险和轻骑摩托车保险5项业务。企业财产保险收入1831409元,赔付4484元;汽
车保险收入539101元,赔付112181元;轻骑摩托车保险收入2949元;自行车保险收
入300元;家庭财产保险收入1820元,赔付173元;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收入2919元。
赔付200元; 团体人身保险收入1967元;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收入1132元;简易
人身保险收入2538元;拖拉机保险收入174元。10项保险业务共收入2384309元,赔
付117038元。
1985年减少拖拉机保险, 增加养老金保险、旅游保险和儿童保险3项业务。企
业财产保险收入1922330元,赔付59875元;汽车保险收入905908元,赔付757809元;
轻骑摩托车保险收入20590元; 自行车保险收入7377元,赔付70元;家庭财产保险
收入5546元, 赔付892元;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收入41182元,赔付946元;团体人身
保险收入2558元;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收入21787元;简易人身保险收入2584元;
养老金保险收入568元; 旅游保险收入105元;儿童保险收入400元。12项保险业务
共收入2930935元,赔付819592元。
附:企业财产保险赔偿两例
济南无线电十二厂火灾损失赔偿 1981年6月, 济南无线电十二厂在保险公司
历下区办事处投保企业财产保险,保额为1603162元,缴付保险费4007元。
1982年6月7日凌晨4时, 生产中因电线短路引起火灾、造成房屋、机器设备、
产品、原材料等损失,价值10万元。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会同有关单位查明事故
原因、核实财产损失,共赔付100346.01元,相当于该厂25年缴付的保险费。是辖
区恢复保险业务以来最大的保险赔偿。
济南生建电机厂汽车被焚损失赔偿 1984年12月,济南生建电机厂在保险公司
历下区办事处投保汽车财产保险,保额为67600元,缴付保险费430.40元。
1985年4月6日,在用汽油清洗汽车发动机起动开关时,因未断电源,引起燃烧,
车辆报废。保险公司赔偿损失费67183.60元,相当于该厂156年缴付的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