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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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
1954年9月, 辖区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5~1966年,通过基
层单位和居民委员会利用典型案例、运用宣讲、黑板报、召开群众大会等形式向区
属干部和街道群众进行法制教育。1966~1977年法制教育工作受到很大影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刑法》,开展法制
教育, 到1985年底共发展宣传员10176人,宣讲843场次,上课687场,印发学习材
料5013份,受教育人数达56万人次。
人民调解
50年代初,居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一般民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
由法院进行培训、指导。“文化大革命”中,街道人民调解组织解散,1980年恢复。
1981年, 历下区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37个、 调解委员528人,当年调解民事纠纷
854起。
1982年, 驻区企事业单位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86个,共有调解委员1079人,
当年调解民事纠纷854起。1983年调解民事纠纷739起。
1984年,辖区新建调解组织4个、增加调解委员36人,当年调解民事纠纷754起。
1985年, 辖区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327个、调解委员1643人,当年调解民事纠
纷714起。
附:辖区民事纠纷调解两例
房产纠纷
1985年3月, 历下区南北历山街一户居民,因家庭房产权分配产生纠纷,弟弟
准备了汽油想烧房后自杀,居民调解委员会对其家庭成员逐个做思想疏导工作,以
法调解,使激化的家庭房产纠纷得到解决,避免了恶性事故的发生。
家庭纠纷
1985年,历下区青中居有一老年妇女,因受儿、媳打骂虐待,向居民委员会投
诉,调解主任一面进行调查了解,一面与儿、媳所在单位联系,共同对儿、媳进行
养老、敬老等教育,经多次调解教育,儿、媳承认了错误,向老人道欠,每月按时
向老人交钱,使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公证工作
1981年4月, 历下区成立公证处,当年办理民事公证83件。1982~1983年共办
理民事公证250件。1984年办理民事公证和经济合同公证共413件。
律师工作
解放后, 历下区的律师工作由济南市法律顾问处负责。1984年9月成立历下区
法律顾问处。当年受理刑事案件两起、民事案件29起,代写法律文书19件,法律咨
询238人次,被辖区1个单位聘请担任法律顾问1人。
1985年, 历下区法律顾问处受理刑事案件48起,民事案件135起,代写法律文
书114件,法律咨询530人次,被辖区14个单位聘请担任法律顾问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