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类 民族宗教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h&A=9&rec=55&run=13

菏泽地区民族宗教事务处于1984年3月成立, 为副县级单位,主要负责全区少数
民族及宗教方面的事务。少数民族工作主要是加强民族团结,发展民族经济、文化、
教育、体育等各项事业,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少数民族的各项政策。宗教工作主要是落
实宗教政策和宗教房地产政策,开放宗教活动场所,打击非法传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