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菏泽专区发生多种自然灾害,人民生活困难。1955年,国家一面对灾民
生活救济,组织生产救灾,一面号召灾民向地广人稀的黑龙江、吉林、内蒙等地迁移
,以缓解灾情,并支援开发祖国边疆。移民精神贯彻后,灾区广大群众热烈拥护,纷
纷报名外迁,当年迁出30386人。
菏泽专区部分县1955年移民情况表
┌──────┬──────┬──────┬─────┬─────┬───────┐
│项目数目县别│全年移出数 │黑龙江 │吉林 │内蒙 │备注 │
│ ├──┬───┼──┬───┼──┬──┼──┬──┤ │
│ │户 │人 │户 │人 │户 │人 │户 │人 │ │
├──────┼──┼───┼──┼───┼──┼──┼──┼──┼───────┤
│总计 │6497│30386 │5300│24726 │1056│4988│141 │672 │移往内蒙者均系│
├──────┼──┼───┼──┼───┼──┼──┼──┼──┤回民 │
│菏泽 │8 │43 │ │ │ │ │8 │43 │ │
├──────┼──┼───┼──┼───┼──┼──┼──┼──┤ │
│定陶 │81 │411 │ │ │ │ │81 │411 │ │
├──────┼──┼───┼──┼───┼──┼──┼──┼──┤ │
│梁山 │6356│29714 │5300│24726 │1056│4988│ │ │ │
├──────┼──┼───┼──┼───┼──┼──┼──┼──┤ │
│复程 │52 │218 │ │ │ │ │52 │218 │ │
└──────┴──┴───┴──┴───┴──┴──┴──┴──┴───────┘
1956年,全区向青海迁移回民301户,1559人;向黑龙江迁移3833户,17328人,
青壮垦荒队员20890人。 1957年,菏泽、定陶、曹县、梁山、鄄城向青海省移回民24
户,84人;向黑龙江省移民350户,1880人。
1958年,为防止黄河发洪,山东省政府决定在梁山境内分洪滞洪,兴修东平湖新
湖。是年还兴修了曹县太行堤水库、单县浮岗水库、党楼水库和菏泽刘庄沉沙池工程
。当地人民顾全大局,共迁出村庄786个,移民68221户,307126人。其中在区内安置
33756户,149540人,迁往外地34465户,157586人。大部分迁往黑龙江,少部分迁往
吉林,新疆,郑州--北京一线及山东省垦利、沾化、利津等地。另外,1958年春,菏
泽专区其他县向黑龙江省移民2776户,迁去垦荒队员家属786户,支援福建采伐工人
3087名。
1959年春,全区动员青年4900人;另有整户18207户、94532人赴黑龙江省参加边
疆建设。其中一部分参加工矿、交通、森工等工业建设,一部分参加农业生产。
1960年,赴黑龙江省支边又迁出10258户。
1961年3月赴福建省浦城县林业局参加森工生产迁出205人,其中干部5人,医务
人员1人,固定工人150人,家属工49人。
1955-1961年,全区共计移民支边43万人。这些人为祖国的边疆建设做出了巨大
贡献。但由于部分接受地区安置工作不够完善和生活、水土不适应等原因,迁出而又
自行返籍者较多。对此,一般动员说服其返回边疆,对反复教育仍不回去者,给予妥
善安置,由国家资助建房,扶持生产。仅1963年,拨梁山、菏泽、曹县三县支边返籍
人员建房补助费100万元,东平湖移民困难户救济款18万元。1965年又拨生产扶持费
35万元,建房木材13000立方米,帮助移民重建家园。对没返回的青壮年垦荒队员,
鼓励其安心边疆建设,家属愿随迁者,国家给予车船费、安家费、寒衣补助、生活补
助等。
1963-1964年,由于对东平湖水库和太行堤水库进行改造,调出了大量土地,外
迁移民先后自行返回,至1985年已返回24491户,59445人。国家又以巨资安置这些返
迁移民。据不完全统计,至1983年,国家仅对水库移民安置就投资5107万余元。198
4年底,在库区建民房112538间,公房7888间,安置33738户(包括部分库外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