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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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员军人安置1950年9月,菏泽专区复员军人安置办公室成立,各县、区、乡、
村都设立了复员安置机构。1952年菏泽专区成立复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
作。
原籍安置:遵照国务院规定,菏泽地区对家居农村的复员军人以安置回原籍从事
农业生产为主,对家居城市或参军前有一定社会职业的给予优先就业和恢复原来职业
的便利。复员军人回到地方,各级政府热情组织和动员他们参加农业生产,帮助他们
制定生产计划,调剂生产、生活用具,贷款、贷粮,使其劳动、生活确有保证。对生
活困难、无房及严重缺房的单身复员军人,帮助他们解决住房、土地、婚姻、生活等
困难。1953-1957年,为全区6897名复员军人解决住房11769间。对年老体弱、长期患
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复员军人,各县、区、乡根据本人生活困难大小,分别不同时期
给予代耕、优待劳动日、定期定量补助等待遇。(详见《优抚》一节)对带病回乡和旧
病复发需要治疗的复员军人,当地卫生部门优先给予治疗,减免其医疗费。1950-19
57年,全区共帮助7000余名有慢性病的复员军人进行治疗。1953-1957年,为解决复
员军人的生活、治病困难,全区共拨发补助款1248080元(旧币)。各级政府还积极帮
助单身复员军人成家立业,解决婚姻问题,仅1957年就帮助1086人结了婚。
介绍职业:建国后,对有一定文化水平或有专门技术的回乡复员军人由各县政府
进行登记,统一安排在当地各业务系统工作。当地无法安置的人员,由各县汇报给专
署,再由专署呈报省转建委员会,按归口包干的原则,分配到各主管部门统一解决。
1950-1957年,全区共安排2647名复员军人参加工作。其中城镇复员军人就业率达到
95%以上。由于积极执行“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政策,大批复员军人迅速成为建
设战线的骨干。1950-1957年,全区有1163名复员军人被选为乡主要干部,4557名当
了农业社干部,1086名被选为建设社会主义积极分子。
退伍军人安置农村安置:退伍义务兵百分之八十是从农村入伍的,根据哪来哪去
的原则,绝大多数返回农村参加生产。对生活有困难的退伍军人,各级政府和各生产
队除在安排农活、分工分业上给予适当照顾外,还给予临时救济和补助。对孤身退伍
军人尽可能妥善安置,不少县、社想方设法给他们安排工作,仅1966年菏泽地区就安
排218名。1968年成武县满门寺大队4个生产队3天凑钱222元,碱草、棚草1350公斤,
解决烈士遗孤张长安和另外两名退伍军人的住房困难,还为他们找对象,购置炊具、
家具等。
自1984年开始,全区普遍开展扶持退伍军人勤劳致富的工作,不仅在贷款方面提
供无息和低息的便利,而且与有关部门积极联系,在技术、信息、税收、销售等方面
给予优惠。
定陶县民政局1984年8月在县科委协助下,办起由15名复退军人参加的种植蘑菇
训练班,还拨出4千元专款和帮助贷款1.5万元给予扶持,使他们很快走上致富之路。
成武县民政局鼓励和扶持复退军人自谋职业,1984年组织101名复退军人开展车辆修
理、无线电、收录机修配、饮食、加工等行业的学习与服务,使他们成了勤劳致富的
带头人。梁山县民政局除拨专款6400元、木材30立方米,帮助解决复退军人的眼前困
难外,又举办了30名退伍军人参加的无线电技术培训班,每人赠发一套修理工具、一
台半导体收音机零件。其余各县市也都鼓励和扶持复退军人开展种植、养殖、运输、
修配、销售、饮食服务、家庭手工业等项目。
1985年,定陶、梁山、巨野、曹县、单县等县先后开办家用电器、剪裁缝纫、食
用菌栽培、理发等项目的培训班,使1200多名复员退伍军人有了一技之长。
为了使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和使用经常化、制度化,各县市先后建立两用人才介
绍所,使两用人才在使用信息和培养提高上有了组织保障。
城镇安置:城镇安置包括对非农业户口的义务兵的安置、对志愿兵的安置和对参
加对越自卫反击战病残义务兵的安置。
根据国务院1958年5月3日《关于处理义务兵退伍的暂行规定》,城镇安置的原则
是“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地区和各县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在每年退伍战
士到来之前,都对所属各系统、街道进行调查摸底,并结合劳动部门对各单位生产和
用人情况进行核实,制订分配方案,按劳动计划进行安置。对退伍的志愿兵随到随安
置。但在安置时应强调服满现役,未服满现役的,除因病经医院确诊证明不适合继续
服现役的外,一般不予接收。
1970年,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的《关于做好退伍义务兵伤、病、残战士的
安置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菏泽地区对伤、病、残战士作了大量的工作,通过评
残、定补、报销、减免医药费、找相宜的工作等形式使他们基本上都能达到各得其所
,安居乐业。
自1983年开始,菏泽地区认真贯彻执行区别对待的安置方针,对服役超过一年但
未满现役仍属中途退伍的城镇义务兵从严掌握,均等服役期满的退伍军人安排完后,
在可能的情况下分配到集体单位。
至1985年,全区共安置志愿兵623名,安置对越自卫反击战的病残战士834名。

菏泽地区部分年份退伍军人安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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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安置数│年份│安置数│年份│安置数│年份│安置数│年份│安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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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16735 │1969│11883 │1975│11347 │1981│8701 │1985│6266 │
├──┼───┼──┼───┼──┼───┼──┼───┼──┼───┤
│1964│4108 │1971│6553 │1976│10481 │1982│8030 │ │ │
├──┼───┼──┼───┼──┼───┼──┼───┼──┼───┤
│1968│5920 │1973│11060 │1980│6860 │1984│6042 │ │ │
└──┴───┴──┴───┴──┴───┴──┴───┴──┴───┘

注:据统计1950-1957年全区共接收安置复员军人2267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