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干部吸收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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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录用干部是菏泽地区干部来源的主要渠道。菏泽地区吸收录用干部主要对象
是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待业人员,自学成才人员,闲散科技人员,农村青年和工人

吸收录用大、中专毕业生1979年前,菏泽地区接收分配大中专毕业生由人事部门
负责办理。1980年,按上级指示精神,师范院校毕业生由教育局负责接收分配,其他
毕业生仍归人事部门办理。1981年,大中专毕业生又全部归地区人事局接收分配。1
984年,这项工作由地区教育局负责办理。
吸收录用其他人员建国后,专署根据省委精神,在社会上招收大批干部。1951年
,全区招收389名农村知识分子、优秀工人和在职勤杂人员为干部。1956年,全区在
社会上吸收录用300名中级医务人员和部分初级医务人员。
1960年,全区共录用干部1245人,其中从农民中录用934名,从工人中录用311名
。1965-1966年,从工农知识分子中选拔补进一批干部并吸收录用一批服役制干部,
总数为1316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吸收录用干部工作遭到破坏,全区仅1979年吸
收录用69名干部。各部门、各单位为维持工作,不得不挑选一批工人、农民暂时到干
部工作岗位上工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吸收录用干部工作得到恢复。1978年,全区从中小学民
办教师中招收干部身份的中小学教师878名。1980年通过考试、考核,录用了584名闲
散科技人员。同时招收“社来社去”毕业生和农经管理人员共445名。1984年,全区
为13959名“以工代干”人员和920名民办教师办理了转干手续,并录用选聘文化站工
作人员159名,录用在职“五大”(电大、业大、职大、自大、函大)毕业生85人,录
用原在国营单位当工人,自愿到集体单位或乡镇企业当干部的中专毕业生42人。198
5年,通过考试、考核,为金融、保险、公检法系统录用273名社会青年,其他行业录
用795人。

菏泽地区部分年份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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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小计│大专│中专│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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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1201│95 │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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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833 │312 │5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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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1530│284 │1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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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1020│274 │7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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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1057│238 │8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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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640 │140 │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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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166 │116 │50 │省分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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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862 │166 │696 │省分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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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82 │32 │50 │分到地直部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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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1750│161 │1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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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1592│248 │1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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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3482│760 │2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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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3466│1102│2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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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2192│717 │1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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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2147│685 │1462│ │
├──┼──┼──┼──┼───────┤
│1985│2301│607 │16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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