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 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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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菏泽区内的各城区虽有扩展,但并无严格的科学的总体规划。建国后,
城市规划和建设日益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1952年,平原省派1名工程师为菏泽县做
了县城区域规划,确定北关为行政区,西关为文化区,南关为商业区,东关为工业区
。1957年,菏泽县政府建设科再次修订《菏泽县总体规划方案》。1958年,梁山县、
单县分别制订县城总体规划。至1964年,区内各县城全部制订了县城总体规划,但由
于多种原因,这些规划实施不多。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城市规划工作
遭到破坏,致使机构不健全,技术人员缺乏,规划和建设不衔接,城市建设布局不合
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菏泽地委、行署统一部署,全区城市规划工作由地区
建委重新组织制订。1979年,梁山县建委在山东省城市建设规划院的指导下,完成了
梁山县城的总体规划。1980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为全省批复最早的两个
城市之一。尔后,在山东省城市规划设计院、山东建筑工程学院、菏泽地区建委帮助
指导下,其余9县(市)城市总体规划于1983年相继完成,为全省完成任务较早的地区
之一。经菏泽地区行署转报,山东省人民政府先后逐一批复,作为近期1985年及远期
2000年规划城市建设的依据。
城市性质10个县(市)城区为该县(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根据各自的发展条
件和特点,分别规划是:菏泽市,是菏泽地区行署所在地、鲁西南交通枢纽,以发展
石油、轻纺工业为主;曹县、定陶县、巨野县县城以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成武县县
城以农副产品加工业和水产养殖加工业为主;单县县城以轻纺工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
为主;梁山县县城以轻纺工业、名胜旅游为主;郓城县县城以农副产品加工业和支农
工业为主;鄄城县县城以木材加工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东明县县城以农副产品
加工业和石油化工业为主。
城市规模人口规模:区内10县(市)城总人口1985年为43.81万人,2000年为77万
人。其中,菏泽城1985年13.6万人,2000年20万人;曹县县城1985年4.2万人,2000
年10万人;定陶县城1985年2.6万人,2000年4万人;成武县城1985年2.5万人,2000
年4万人;单县县城1985年4.7万人,2000年6万人;巨野县城1985年2.81万人,2000
年6万人;梁山县城1985年5.5万人,2000年10万人;郓城县城1985年2.4万人,2000
年3.5万人;东明县城1985年3万人,2000年10万人;鄄城县城1985年2.5万人,2000
年3.5万人。用地规模:2000年规划10县城用地总面积为77.5909平方公里。其中,菏
泽市城区15平方公里,人均100平方米;曹县县城8.75平方公里,人均145.8平方米;
定陶县城6.731平方公里,人均163.3平方米;成武县城6.602平方公里,人均165.1平
方米;单县县城8平方公里,人均177.78平方米;巨野县城7平方公里,人均116.7平
方米;梁山县城8.2776平方公里,人均98平方米;郓城县城5.928平方公里,人均14
8.2平方米;鄄城县城3.5921平方公里,人均102.63平方米;东明县城7.7102平方公
里,人均77平方米。给水:2000年规划在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增打新井,加长
供水管网,提高供水能力。生活用水普及率大部分可达100%,并提高对工业生产用
水供水量。其中,菏泽市由于用水量大,大量开采地下水已引起不良后果,远期规划
引用部分黄河水用于城市供水。排水:远期规划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开挖、疏通排
水系统,改善排水设施,提高系统排水能力。菏泽、单县、巨野、郓城、东明等城则
于城外设置排水泵站,以备大雨时机排城市地面雨水。工业废水原则是“谁排的,谁
处理”,以工厂自行处理为主,有条件的可与生活污水综合处理,达到排污标准后方
允许排放。远期规划生活污水实行二级处理,其中菏泽市计划建污水处理厂3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