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类 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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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代以前,区内农村房舍绝大多数是土平房。据1952年统计,全区有房屋438
万间,人均不足10平方米,瓦房只占4.4%。70年代后期瓦大量涌现。至1985年,土
平房已基本绝迹,瓦房建筑面积已达11189.44万余平方米,人均约16平方米。
院落50年代前,由于贫富不均,院落布局形式不同,但多为一进四合院的形式,
每院占地0.3-0.5亩不等,有院墙合围。房屋布局一般是东西屋各3间,南屋3间,正
房3-5间。贫穷农户则只建正房(俗称堂屋),或配以东屋,或配以西屋。富户还建一
进两院住宅,房屋布局依次为:大门--“腰房”--正房。每院配东西屋各3间。有权
势的大户则多建成一连数进的四合院,每院正房3-5间,东西配房各3间,院落环扣,
屋宇栉比,形成深宅大院,加上高墙围筑,显得深邃森严。随着封建家族制的日益瓦
解,深宅大院逐渐被独门独院所代替。旧时的院落出口位置多开正门,也有的开侧门
,在背向(相对于正房)设门的俗称“倒宅”大门,多建成过道或脊架门楼。20世纪5
0年代后,农户住宅院落一般是由一栋正房(3-5间),配2-3间的西屋或东屋组成独门
独院。正房门略向东南,俗称朝阳。封闭式的四合院形式已不多见。
房屋建国前,民房以土木结构的房屋为主,仅有少量的砖木结构房屋。为了防水
,房基一般均高于地面30-60厘米。墙体多由粘泥垛成,厚度50厘米。有的墙体底部
砌筑50厘米高的“砖碱”。门窗为木质方格式或条缝式。房屋进深一般为4米,开间
2.7-3米。屋顶多用高粱秸杆和麦秸草苫,并覆盖15-20厘米厚的碱土,两面坡15°-
20°,每年雨季前都需泥整,寿命在20年左右。富户人家住房多是砖木结构的瓦房,
进深及檐高比土房稍大。墙体有的用青砖砌成,有的为“包皮墙”,即里面为粘土或
坯,外层用砖包皮。房架以重梁起架为多,由梁、檩、椽组成。屋顶有的用苇笆覆盖
,有的用薄方砖(俗称八砖)遍铺,俗称“八砖蹬顶”,盖上有传统的小青瓦,屋面坡
度在20°以上,尤其是正房,屋脊较高,约40-50厘米,其形式或砌成实脊,或用小
青瓦扣成角花,称“花脊”。有的房屋设走廊,屋檐四角和房脊装饰有烧制的砖质禽
兽模型。特别考究的住房,还装饰有“钢钗银雁,鸡鱼海马”等。
20世纪40年代至60年代中期,民房结构形式基本没有变化。虽瓦房有所增加,但
土平房仍很普遍。自70年代,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住房普遍款式为
“腰子墙”瓦屋,进深为5-7米,仍以梁、檩、椽作房架,屋面坡度与过去的瓦房相
差无几。机制大红瓦代替了传统的小青瓦,木棂窗多改为钢筋窗,有的还装上玻璃,
内吊顶棚,墙壁用白灰抹面,地面铺上水泥。部分农房改变了传统的“筒子”房形式
,结构布局或一厅二室,或一厅三室。1982年后,10县、市城附近农村出现了砖混结
构的平顶住房,或一层,或二层,墙体用钢筋混凝土圈梁加固,屋顶用钢筋混凝土楼
板铺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