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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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79年全区第二次土壤普查,菏泽地区共有土地1961.93万亩,其中工矿、
村庄、城镇、河流等占地456.33万亩,占全区土地面积的23.26%。可利用的各类土
壤面积1504.96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6.71%,实际耕地面积为1367.16万亩。按农
业人口计算,每人平均占有耕地1.98亩。
按其利用方式,耕地又分为旱地、水田、菜地。全区水田面积很少,只有0.4万
亩,占耕地面积的0.03%;菜地面积为18.5万亩,占耕地面积的1.35%;旱地面积为
1348.26万亩,占耕地面积的98.6%,旱田中浇地面积为549.73万亩,占旱田面积的
40.66%。1985年,全区拥有耕地1160.05万亩,比1979年减少了207.08万亩。
耕地资源的减少,在全区已成为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耕地面积减少的主要原因
是:第一,城镇、农村建房占地面积不断扩大。有些城镇、村庄建房没有统一规划,
集体、个人建房随便占用耕地的现象时有发生;第二,沟、路、河、渠的增加;第三
,工矿占地严重。尤其是农村工副业生产的发展,如窑业等,占用和破坏了不少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