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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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地区农业历史悠久,但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发展非常缓慢。民国至新中国建
立前,由于战乱频繁,内忧外患,加上天灾人祸,农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1949年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全区农业生产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经历了一条曲折发展的
道路。1949-1985年,菏泽地区农业生产发展的历程,大致分为四个时期:
1949-1956年是菏泽地区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时期。1949年全区粮食总产量仅
4.08亿公斤,单产只有68公斤,农业人口平均每人占有粮食178公斤。新中国建立后
,党和政府领导人民进行了土地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消除了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同
时又制订了鼓励农民劳动致富、因地制宜发展农业生产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激发了
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由于改变了生产关系,解放了生产力,全区的农业生产得到
了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到1956年农业总产值达到4.25亿元,比1949年增长97.9%,平
均每年增加0.30亿元。粮食总产达到14.06亿公斤,平均每年增产1.43亿公斤。7年间
,共向国家贡献粮食17.43亿公斤,年均2.18亿公斤。这是全区生产的一个兴旺时期

1957-1963年是农业生产连续下降的时期。这7年间,由于违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
线,不按客观规律办事,大搞“浮夸风”、“瞎指挥”,加之自然灾害的影响,农业
生产受到严重损失,农村经济连续下降。1963年农业总产值为1.98亿元,比1956的4
.25亿元下降53.41%。粮食总产量下降到5.91亿公斤,比1956年的14.06亿公斤下降
57.97%,成为建国36年来的最低点。该时期的农业总产值和粮食总产量,平均每年
减少0.32亿元和1.16亿公斤。
1964-1978年的15年间,是农业生产缓慢上升的时期。由于在指导农业生产上有
时遵循、有时违背自然和经济规律,致使农业生产多次波动,发展缓慢。到1978年农
业总产值达到8.28亿元,比1963年的1.98亿元增长3.18倍。粮食总产达到17.05亿公
斤,比1963年的5.91亿公斤增长1.88倍。此时期的农业总产值和粮食总产量,平均每
年增长0.42亿元和0.74亿公斤。
1979-1985年的7年间,是菏泽地区农业生产迅速发展的时期。中共十一届三中全
会以后,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落实了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普遍实行了
以包干到户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有了生产自主权,劳动积极性空前高涨。农
业总产值和粮食总产量均创历史最高水平。1985年农业总产值猛增到29.58亿元,比
1978年的8.28亿元增长2.55倍。粮食总产量高达29.38亿公斤,比1978年的17.1亿公
斤增长71.8%。该时期的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3.04亿元,粮食总产量平均每年增
加1.75亿公斤。农、林、牧、副、渔各业产值,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农业结构和农
村产业结构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种植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80年的80.9%
,下降到1985年的75.9%;林、牧、副、渔产值比重则上升了24.1%。全区有6个县
、市达到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县的标准,有7个县成为全区粮食生产基地,有3个县成为
全国优质棉生产基地。全区农田基本建设有了很大发展,农业生产条件有了较大改善
。此期的农机动力、农田灌溉面积、化肥和农电用量,为各期之首。与前三个时期相
比,农机动力万亩耕地拥有量分别提高1928倍、145倍、7倍;农田灌溉面积分别扩大
92倍、17倍、0.9倍;化肥和农电用量比第三时期(1964-1978年)增加2.9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