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铁面尚书李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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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秉(1408~1489) ,字执中,号迂斋,曹县大黄里李庄(今曹县古营集乡北
李庄)人。明朝大臣,官至都御史、吏部尚书。因其执法如山,人称“铁面尚书”。
李秉六岁丧父,由母亲陈氏抚育成人。他自幼聪颖好学,十三岁中秀才,明
宣德十年(1435)乡试第一,正统元年(1436)中进士,授福建延平府(今南平)推官。
李秉忠于职守,不畏豪强,敢于为民伸张正义。他审理延平府所辖沙县发生
的一起偷盗案件时,被告连呼冤枉。李秉经过仔细分析原告和被告的陈述,深入
查访证人,发现这是一起豪强诬陷良民为盗的冤案。原来,原告是沙县一个恶霸,
有钱有势,横行乡里。他见被告的妻子有些姿色,便诬良为盗,使被告入狱,而
后就奸淫了被告之妻。李秉下令捕捉豪强入狱治罪,并释放了被诬陷的良民。这
个恶霸用巨金上下打通关节,反诬告李秉徇私枉法,放纵盗贼。上官竟将李秉治
罪下狱,并释放了这一恶霸。李秉在狱中向省提刑按察使司申诉,后经按察副使
侯軏亲自审理,才给李秉平了反,并严惩了这个恶霸,为沙县除去一害。从此,
李秉声誉大振,被选提入京为宫。
巡抚宣府(今宣化),大胆革除弊政,严惩贪官污吏。当时宣府一带,经常受
到瓦刺的侵犯。为巩固边防,朝廷在宣府设有卫所,让戍卒、边民屯田守边。景
泰二年(1451),左侍郎刘琏督饷宣府,大肆贪占,以饱私囊,大批屯田又被权贵
占为己有。同年十二月初四日,明景帝诏令当时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的李秉到宣
府代替刘琏。李秉到任后,“尽反琏政”,将被权贵强占的屯田归还给戍卒和边
民。规定“军卒自城守外,悉得屯作”。下令免去了戍卒及边民对皇帝使者和镇
守宦官的额外供应,并妥善地解决了戍卒的月饷问题。戍卒如果战死或被敌人虏
去,对其家属发给官银瞻养,或发给银两派人送回内地原籍。另又上书请拨官银
三万两,购买耕牛、种子,贷给戍卒、边民,秋后还值,朝廷允其请。这年秋天
丰收,边境军民,皆丰衣足食。李秉改任提督军务后,又监造武器和裁制戎装,
精选官兵,教以战阵之法,加强战备。又先后弹劾罢免了贪纵不法的都指挥杨文、
杨鉴和都督江福。镇守独石的宦官弓胜,打猎时骚扰百姓。李秉上书朝廷,把他
召回京城。李秉在宣府四年,“厘诸弊政,所条奏百十章,多允行”。使北部边
疆得到一定程度的巩固和发展。
巡抚大同,整顿吏治,处理了一批贪官污吏。公元1457年,英宗复位。英宗
深知北部边防的重要,于次年四月,调李秉巡抚边防重镇大同。大同都指挥孙英,
以罪贬职,孙英的好友、总兵李文趁李秉未到任之际,假传圣旨恢复了孙英官职。
李秉到任后,重新罢了孙英的官。副将徐旺,领骑兵操练,但不懂操练之法;守
备宦官陈例,体弱久病,不能履行职务。李秉均将其撤职。由此,引起李文、陈
例等人的怀恨。 他们疯狂地对李秉攻击诬陷, 罗织罪名,上奏朝廷。英宗竟以
“专擅”罪,把李秉下狱。后因查不出犯罪事实,便于天顺三年(1459),将李秉
削籍为民。他在家闲居三年,因阁臣一再推举,皇帝也已经知道是遭诬陷,才被
复官。
成化二年(1466)秋,皇帝命李秉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之职提督大同、宣府、
蓟州、辽东四镇军务。当时,新崛起的鞑靼部族不断南侵,使北部边防再度吃紧。
李秉并没有因前曾受到打击而畏首畏尾,而是更加刚正不阿、秉公执法。他一到
辽东就弹劾了玩忽职守、屡打败仗的镇守宦官李良和总兵武安侯郑宏,并把受李、
郑迫害的裴显从狱中放出。由于边防巩固,军威大振,接连打了两次大的胜仗。
一次,蒙古一部族入侵。李秉荐举指挥崔胜、傅海等,率兵在凤凰山将敌击退,
皇帝下诏书嘉奖慰劳。另一次,在成化三年(1467),鞑靼一强大部族首领毛里孩
犯掠边境。皇帝任命李秉为总督,与武清伯赵辅分五路兵马出塞征讨,大获全胜。
皇帝下诏送羊、酒慰劳将士,并赐给李秉一品棋麟服,加封太子少保。同年十二
月,李秉被提升为吏部尚书。
李秉任吏部尚书后,把他整顿吏治的一贯主张付诸实施。他首先提拔一批德
才兼备者到重要岗位任职,又罢免了一批贪官污吏。虽受到种种干扰,也无所顾
忌。如刑部郎中何乔新,德才兼备,经李秉在一个月内三次荐举,才被委以重任。
当时己授予官职,等待补缺的监生就有八千多人。这些人,有的是德才兼备者,
有的既没德又没才。后者做官的唯一目的就是升官发财。李秉认为:整顿吏治,
必须惩贪顽;惩贪顽,莫如清根本;清根本,必须严格选拔官吏,也就是大胆地
将德才兼备者充实到各级重要岗位任职,同时严格杜绝一切卑劣小人做官。李秉
对这八千多名监生,组织人员分别进行严格考察,一下子废黜了卑劣者几百人。
这些人,又多是权贵们的亲戚、朋友或请托者。
李秉执法如山,不徇私情,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当时的政治状况,但却遭到
一些权贵的忌恨和反对。左侍郎崔恭、右侍郎尹旻、侍读彭华、大理卿王等经过
密谋,嗾使给事中萧彦庄罗织“十二大罪状”,弹劾李秉。刑部尚书陆瑜等也附
会恭、旻的意思上奏。宪宗于成化五年(1469)正月,以“徇私变法,负任使”的
罪名,要将他治罪。但正直大臣和到京参加会试的各地举子,都为他鸣不平。皇
帝顾忌天下士人舆论,仅削去李秉太子少保之衔,让他戴着尚书空衔告老还乡了
事。
李秉在家闲居二十年,日与故友以文字自娱,或出入闾巷,与市井人对弈消
遣,深为时人所敬仰。弘治二年(1489)五月三十日,无疾而终,享年八十有二。
讣闻至京,孝宗为他恢复名誉,追赠太子少保,并遣官谕祭营葬,谥号襄敏。孝
宗在祭李秉的诏书中有“升都宪而巡抚有方,掌内台而纪纲益正”之句,对李秉
的一生作出了正确的评价。
生平著作有《公余杂谈》、《江南杂咏》、《云中奏议》、《归田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