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按照司法部《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活动的意
见》的文件精神,从基础设施、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入手,切实做好司法所管理
体制理顺工作。8月,全市168个乡镇司法所全部建立起以县区司法局管理为主、
乡镇管理为辅的双重管理体制。在积极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制定出台
了具体实施意见和考核评定办法,初步实现了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
业务工作效能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的目标。市局投资40余万元
为28个司法所配备了标示牌、标牌、制度牌、办公桌椅、微机、档案橱、打印机
等设备。 6月、12月,组织了两期司法所长培训班。分别在郓城县、牡丹区召开
了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推进会。年底有18个司法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
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按照《全市品牌调解室建设标准》,在抓好个人品牌调
解室创建的同时,注重抓好品牌调解室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新增
品牌调解室28个,全市共创建个人品牌调解室45个,调解各种复杂疑难纠纷5416
件。积极探索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设,指导各县区在劳动争议、妇女儿童权益
保护、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纠纷等领域建立调委会。2012年,全市共新增行业性
专业性试点调委会22个,共建成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48个。涌现出了全国重大典
型、 一等伤残军人李洪华等8名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其中李洪华作为全省司法行
政系统唯一代表入选全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英模事迹报告团,在山东会堂
进行了事迹宣讲,并在全省巡回演讲。全市共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6651个,
全部达到“六统一” 、 “六落实”的标准,其中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166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5882个,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133个,社会
团体调委会36个, 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202个,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192个, 其它人民调解组织40个。共受理矛盾纠纷46564件,调处成功46154件,
成功率为99.12%。
全面实施社区矫正。 5月,正式启动社区矫正信息平台和社区矫正对象的手
机定位监控及监督管理。 5月底,对8县1区司法局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员进行了
信息化建设培训。 9月,全市开通了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工作,社区矫正对象
全部纳入手机定位管理系统,并在定陶县建立了全省首个社区矫正教育培训基地。
11月,举办了全市人民调解暨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
帮教安置工作再上新台阶。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发的《关于进一
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件精神,5月,制定
出台了菏泽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的意见》,年
初在单县、成武两县区启动了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试点工作,且运转良好,年底,
八县一区全部建立了至少一处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 5月,建立了全市安置帮教
信息平台,初步形成了安置帮教基本信息数据库,确保了全市刑释解教人员信息
核查率始终在98%以上, 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年内, 全市共接收安置帮教对象
1825名,衔接率达89%,安置率和帮教率分别占衔接人员的69%和98%,重新违
法犯罪率一直控制在2%以内。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组织开展了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
服务工作者年度检查工作, 全市59个基层法律服务所28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通过了年度检查。市开发区丹阳法律服务所、牡丹创兴法律服务所被命名为“省
级文明法律服务所” ,7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被评为省级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全
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落实惠农政策、深
化农村改革提供优质、 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全市共有258名基层法律服务工
作者671次深入农村、 社区,为人民群众搞好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工作,为群
众挽回经济损失800多万元。
基层工作
视图
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按照司法部《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活动的意
见》的文件精神,从基础设施、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入手,切实做好司法所管理
体制理顺工作。8月,全市168个乡镇司法所全部建立起以县区司法局管理为主、
乡镇管理为辅的双重管理体制。在积极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制定出台
了具体实施意见和考核评定办法,初步实现了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
业务工作效能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的目标。市局投资40余万元
为28个司法所配备了标示牌、标牌、制度牌、办公桌椅、微机、档案橱、打印机
等设备。 6月、12月,组织了两期司法所长培训班。分别在郓城县、牡丹区召开
了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推进会。年底有18个司法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
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按照《全市品牌调解室建设标准》,在抓好个人品牌调
解室创建的同时,注重抓好品牌调解室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新增
品牌调解室28个,全市共创建个人品牌调解室45个,调解各种复杂疑难纠纷5416
件。积极探索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设,指导各县区在劳动争议、妇女儿童权益
保护、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纠纷等领域建立调委会。2012年,全市共新增行业性
专业性试点调委会22个,共建成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48个。涌现出了全国重大典
型、 一等伤残军人李洪华等8名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其中李洪华作为全省司法行
政系统唯一代表入选全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英模事迹报告团,在山东会堂
进行了事迹宣讲,并在全省巡回演讲。全市共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6651个,
全部达到“六统一” 、 “六落实”的标准,其中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166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5882个,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133个,社会
团体调委会36个, 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202个,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192个, 其它人民调解组织40个。共受理矛盾纠纷46564件,调处成功46154件,
成功率为99.12%。
全面实施社区矫正。 5月,正式启动社区矫正信息平台和社区矫正对象的手
机定位监控及监督管理。 5月底,对8县1区司法局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员进行了
信息化建设培训。 9月,全市开通了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工作,社区矫正对象
全部纳入手机定位管理系统,并在定陶县建立了全省首个社区矫正教育培训基地。
11月,举办了全市人民调解暨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
帮教安置工作再上新台阶。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发的《关于进一
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件精神,5月,制定
出台了菏泽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的意见》,年
初在单县、成武两县区启动了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试点工作,且运转良好,年底,
八县一区全部建立了至少一处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 5月,建立了全市安置帮教
信息平台,初步形成了安置帮教基本信息数据库,确保了全市刑释解教人员信息
核查率始终在98%以上, 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年内, 全市共接收安置帮教对象
1825名,衔接率达89%,安置率和帮教率分别占衔接人员的69%和98%,重新违
法犯罪率一直控制在2%以内。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组织开展了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
服务工作者年度检查工作, 全市59个基层法律服务所28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通过了年度检查。市开发区丹阳法律服务所、牡丹创兴法律服务所被命名为“省
级文明法律服务所” ,7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被评为省级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全
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落实惠农政策、深
化农村改革提供优质、 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全市共有258名基层法律服务工
作者671次深入农村、 社区,为人民群众搞好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工作,为群
众挽回经济损失8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