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基层工作

视图

档案浏览器

  基层工作
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按照司法部《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活动的意 见》的文件精神,从基础设施、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入手,切实做好司法所管理 体制理顺工作。8月,全市168个乡镇司法所全部建立起以县区司法局管理为主、 乡镇管理为辅的双重管理体制。在积极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制定出台 了具体实施意见和考核评定办法,初步实现了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 业务工作效能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的目标。市局投资40余万元 为28个司法所配备了标示牌、标牌、制度牌、办公桌椅、微机、档案橱、打印机 等设备。 6月、12月,组织了两期司法所长培训班。分别在郓城县、牡丹区召开 了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推进会。年底有18个司法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 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按照《全市品牌调解室建设标准》,在抓好个人品牌调 解室创建的同时,注重抓好品牌调解室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新增 品牌调解室28个,全市共创建个人品牌调解室45个,调解各种复杂疑难纠纷5416 件。积极探索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设,指导各县区在劳动争议、妇女儿童权益 保护、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纠纷等领域建立调委会。2012年,全市共新增行业性 专业性试点调委会22个,共建成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48个。涌现出了全国重大典 型、 一等伤残军人李洪华等8名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其中李洪华作为全省司法行 政系统唯一代表入选全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英模事迹报告团,在山东会堂 进行了事迹宣讲,并在全省巡回演讲。全市共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6651个, 全部达到“六统一” 、 “六落实”的标准,其中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166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5882个,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133个,社会 团体调委会36个, 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202个,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192个, 其它人民调解组织40个。共受理矛盾纠纷46564件,调处成功46154件, 成功率为99.12%。 全面实施社区矫正。 5月,正式启动社区矫正信息平台和社区矫正对象的手 机定位监控及监督管理。 5月底,对8县1区司法局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员进行了 信息化建设培训。 9月,全市开通了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工作,社区矫正对象 全部纳入手机定位管理系统,并在定陶县建立了全省首个社区矫正教育培训基地。 11月,举办了全市人民调解暨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 帮教安置工作再上新台阶。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发的《关于进一 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件精神,5月,制定 出台了菏泽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的意见》,年 初在单县、成武两县区启动了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试点工作,且运转良好,年底, 八县一区全部建立了至少一处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 5月,建立了全市安置帮教 信息平台,初步形成了安置帮教基本信息数据库,确保了全市刑释解教人员信息 核查率始终在98%以上, 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年内, 全市共接收安置帮教对象 1825名,衔接率达89%,安置率和帮教率分别占衔接人员的69%和98%,重新违 法犯罪率一直控制在2%以内。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组织开展了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 服务工作者年度检查工作, 全市59个基层法律服务所28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通过了年度检查。市开发区丹阳法律服务所、牡丹创兴法律服务所被命名为“省 级文明法律服务所” ,7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被评为省级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全 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落实惠农政策、深 化农村改革提供优质、 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全市共有258名基层法律服务工 作者671次深入农村、 社区,为人民群众搞好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工作,为群 众挽回经济损失8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