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 制定了《菏泽市2012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政府法
制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工作重点、保障措施。及时召开了全市依法行政
暨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年的政府法制工作。副市长段伯汉出席会议
并做了重要讲话,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市直部门签订了《依法行政目标责
任书》。实行了严格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定期调度、检查、督导。
确定了抓好行政程序年活动、行政审批中心新址建设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等三项
重点工作。
制度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把贯彻《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开展“行政程
序年”活动当作大事来抓。出台了《菏泽市“行政程序年”活动实施方案》(菏
政办发〔2012〕21号),同时成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49个市直部门主
要负责人任成员的“行政程序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办。
确定牡丹区、 曹县、定陶、单县、巨野、鄄城、东明等7个县区和市发改委、市
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公
路局等10个市直部门为“行政程序年”示范县区和示范单位。并牵头会同市监察
局、市政府督查室加强督导检查,严禁走形式、走过场,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强化宣传培训。在学习方面,市政府领导成员带头学习《山东省行政程序规
定》。各县区、各部门也都把《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作为领导班子集体学习的
重要内容。在培训方面,创造性地开展培训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做法是:
市级负责抓系统培训,一抓到底;县区负责抓乡镇、街道及行政村培训,并对系
统培训拾遗补漏。培训过程中,市直部门充分发挥培训主体作用,积极安排场地、
组织本系统人员参加培训,市法制机构及时派员授课,市政府督查室、监察局坚
持现场巡查督导,并将参训情况及考试成绩与行政执法证件年检挂钩,与依法行
政考核挂钩,与“行政程序年”考核挂钩。还注重运用现代科技,倡导采用视频
方式,既减少了培训成本,又扩大了培训范围,收到了事半功倍效果。据统计,
全市共举办培训班300余期,培训各类人员3万多人。在宣传方面。充分利用干部
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加大对《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宣传力度。据
统计,在“行政程序年”活动中,共举办宣传活动150多场次、知识竞赛21场次,
编发“行政程序年”简报70余期,在市级以上媒体、网站发表宣传文章700余篇。
“大学习、大培训、大宣传”工作得到了省领导的认可和肯定。市长和分管市长
分别在全省召开的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介绍了经验和做法。
突出重点工作。为确保“行政程序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明确提出,要突
出抓好“三个重点”,做到“六个到位”。三个重点,即:以抓好领导干部学习
培训为重点,进一步把《规定》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引向深入;以贯彻实施
《规定》为重点,进一步促进全市各级各部门依法依程序行使职权;以推进复议
委员会试点工作为重点,进一步落实监督纠错工作机制。六个到位,即:把加强
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培训学习落实到位;把行政重大决策程序执行到位;把规范
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程序贯彻执行到位;把行政执法程序贯彻执行到位;把行政强
制法贯彻执行到位;把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落实到位。
狠抓督促指导。召开了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行政程序年”
推进会,要求各级各部门以实施《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为抓手,严格落实《菏
泽市“行政程序年”活动实施方案》,以规范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
行政执法为重点,扎实开展好“行政程序年”活动,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及
时下发指导意见。印发了《菏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行政程序示范创建工
作的指导意见》(菏府法发〔2012〕10号),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行政程序年”
活动。 按照“全面开展、重点突破、各有侧重”原则,将7个示范县区和10个示
范部门的创建任务一一明确。重点培育。市法制办根据示范创建要求及时成立重
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指导督导组,由法规科承担;行政执法及特别行政行为
指导督导组,由法制监督科承担;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指导督导组三个督导
组,由复议应诉科承担。各督导组深入示范单位,靠上指导,重点培育,提炼经
验。凡决策程序能形成制度的,要求一律以文件的形式制度化;凡执法步骤能格
式化的,要求一律将执法步骤格式化;凡执法顺序能固化的,要求一律将执法顺
序进行固化;凡执法信息需公开的,要求一律将执法信息公开。强化督导检查。
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联合下发《关于对行政程序示范创建工作进
行督导的通知》(菏府法发〔2012〕11号)。组成督导组,先后深入牡丹区、曹
县、单县、巨野和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
市地税局等县区和部门,对“行政程序年”活动情况现场督导,召开20多场督导
会议,督导市县区部门30多个,提出督导建议40多条,编印督导简报50期。有力
督促、指导和规范了“行政程序年”活动的顺利开展。
建立健全了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市政府修订出台了《菏泽市政府重大行政决
策程序规定》、《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登记公布等有关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实
现了与《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效衔接。同时公布了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
具体事项和操作规则,建立健全了行政决策的智力和信息支持系统。规范性文件
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各级政府依法清理了规范性文件。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公布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1号),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
的规范性文件329件;废止260件;修订20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市
政府修订了《菏泽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菏泽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
坚持实行了“开门立法”,利用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坚持精益求精原则,出台了一批促进经济发展和惠及民生的规范性文件。实施规
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坚持规范性文件有
效期制度,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将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部录入了政府网站,
建立完善了规范性文件网上查询系统。加大备案审查力度。不断强化对抽象行政
行为的监督,坚持做到“有件必备、备件必审、有错必纠”,建立了“三级政府
二级监督”规范性文件备案体制,实现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确保了法律法规
正确实施。2012年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实现了100%。行政执
法工作得到有效规范。依法清理了行政执法主体,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严格执
法证件管理,证件颁发严把“六关”,即:“身份关”、“培训关”、“考试关”、
“建档关”、“审验关”、“使用关”。证件管理实现了“五化”,即:规范化、
制度化、法制化、信息化、智能化。认真规范执法裁量权,进一步量化、细化了
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并通过政府文件、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推行
执法责任制,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责,界定执法岗位,开展执法评议考核,
推动执法责任制向纵深发展。大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在做好城市管
理领域将行政处罚权向建制镇延伸的同时,积极推动在文化市场管理领域开展相
对集中行政执法权工作,同时还尝试在食品监管领域开展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工
作。完善了执法管理制度。市政府出台《菏泽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和《菏
泽市依法行政考核实施办法》,组织菏泽市行政执法档案大检查、菏泽市“十佳
优秀执法案卷评查”、菏泽市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法律知识抽考、菏泽市行政
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六是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对行政乱作为、不
作为、缓作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依法纠正了一批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通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市县区政府及所属部门分别总结和提炼了创建成果:印
制了《“行政程序年”活动纪实》、《“行政程序年”资料汇编》、《“行政程
序年”活动集锦》;编写了《行政执法手册》、《行政执法流程一览表》、《行
政执法须知》;制作了课件、幻灯片、专题片等影像资料。
复议委员会试点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
意见》要求,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主任,各有关部门任成员的市政府行政复议
委员会。 下发了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的通知》
(菏政字〔2012〕50号),确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将市本级行政复议职权上划
到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统一行使。同时,落实了办公场所,完成了办公家具、
办案设施设备采购。
健全完善服务功能 严格加强窗口工作人员考勤制度,严格请假制度,严格
工作纪律, 实行管理人员值班制度,实行每月通报制度。经全面清理,截止到4
月底,市级保留审批事项388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3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61项,初审转报省审批事项96项。比原保留的审批事项496项,减少108项。实行
“每周一题”学习制度,建立大厅工作人员学习档案。在市审批中心设立优秀共
产党员岗、先进工作者岗,树立先进典型,逐步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工
作氛围。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抓好了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址建设,迁入了新址办公。
仲裁法律制度推行 菏泽仲裁办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
媒介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 并借助牡丹花会、林交会、房交会、“12·4”
普法宣传日等时机,现场进行仲裁法律服务宣传,扩大了仲裁法律制度的影响。
仲裁办事机构向县延伸工作有序进行,除已在郓城县设立了“菏泽仲裁委员会郓
城办事处”外,设立曹县、单县仲裁办事处的工作也正在筹备。仲裁法律制度和
仲裁法律知识越来越为市场主体所认识、所接受,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选择仲裁
方式解决经济合同纠纷。 至11月底,菏泽仲裁委受理仲裁案件180件,仲裁标底
额达到5000万元,实现了菏泽仲裁事业的新发展。
政府法制理论研究 将法制宣传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专门科室负
责《菏泽政府法制》简报的编发和法制网站的更新和维护。全年法制网站共刊发
市政府、 各县区政府及工作部门依法行政的工作稿件300余篇,编发各类工作简
报50余期,有力宣传了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特别是在行政程序年活动中,
共撰写宣传“一法一规定” 文章和宣传培训活动信息500多篇,被市媒体刊登、
播发200余篇(次),被省法制网和国务院法制网采用138篇。
(市法制办供稿)
政府法制
视图
依法行政 制定了《菏泽市2012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政府法
制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工作重点、保障措施。及时召开了全市依法行政
暨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年的政府法制工作。副市长段伯汉出席会议
并做了重要讲话,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市直部门签订了《依法行政目标责
任书》。实行了严格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定期调度、检查、督导。
确定了抓好行政程序年活动、行政审批中心新址建设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等三项
重点工作。
制度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把贯彻《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开展“行政程
序年”活动当作大事来抓。出台了《菏泽市“行政程序年”活动实施方案》(菏
政办发〔2012〕21号),同时成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49个市直部门主
要负责人任成员的“行政程序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办。
确定牡丹区、 曹县、定陶、单县、巨野、鄄城、东明等7个县区和市发改委、市
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公
路局等10个市直部门为“行政程序年”示范县区和示范单位。并牵头会同市监察
局、市政府督查室加强督导检查,严禁走形式、走过场,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强化宣传培训。在学习方面,市政府领导成员带头学习《山东省行政程序规
定》。各县区、各部门也都把《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作为领导班子集体学习的
重要内容。在培训方面,创造性地开展培训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做法是:
市级负责抓系统培训,一抓到底;县区负责抓乡镇、街道及行政村培训,并对系
统培训拾遗补漏。培训过程中,市直部门充分发挥培训主体作用,积极安排场地、
组织本系统人员参加培训,市法制机构及时派员授课,市政府督查室、监察局坚
持现场巡查督导,并将参训情况及考试成绩与行政执法证件年检挂钩,与依法行
政考核挂钩,与“行政程序年”考核挂钩。还注重运用现代科技,倡导采用视频
方式,既减少了培训成本,又扩大了培训范围,收到了事半功倍效果。据统计,
全市共举办培训班300余期,培训各类人员3万多人。在宣传方面。充分利用干部
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加大对《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宣传力度。据
统计,在“行政程序年”活动中,共举办宣传活动150多场次、知识竞赛21场次,
编发“行政程序年”简报70余期,在市级以上媒体、网站发表宣传文章700余篇。
“大学习、大培训、大宣传”工作得到了省领导的认可和肯定。市长和分管市长
分别在全省召开的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介绍了经验和做法。
突出重点工作。为确保“行政程序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明确提出,要突
出抓好“三个重点”,做到“六个到位”。三个重点,即:以抓好领导干部学习
培训为重点,进一步把《规定》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引向深入;以贯彻实施
《规定》为重点,进一步促进全市各级各部门依法依程序行使职权;以推进复议
委员会试点工作为重点,进一步落实监督纠错工作机制。六个到位,即:把加强
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培训学习落实到位;把行政重大决策程序执行到位;把规范
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程序贯彻执行到位;把行政执法程序贯彻执行到位;把行政强
制法贯彻执行到位;把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落实到位。
狠抓督促指导。召开了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行政程序年”
推进会,要求各级各部门以实施《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为抓手,严格落实《菏
泽市“行政程序年”活动实施方案》,以规范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
行政执法为重点,扎实开展好“行政程序年”活动,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及
时下发指导意见。印发了《菏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行政程序示范创建工
作的指导意见》(菏府法发〔2012〕10号),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行政程序年”
活动。 按照“全面开展、重点突破、各有侧重”原则,将7个示范县区和10个示
范部门的创建任务一一明确。重点培育。市法制办根据示范创建要求及时成立重
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指导督导组,由法规科承担;行政执法及特别行政行为
指导督导组,由法制监督科承担;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指导督导组三个督导
组,由复议应诉科承担。各督导组深入示范单位,靠上指导,重点培育,提炼经
验。凡决策程序能形成制度的,要求一律以文件的形式制度化;凡执法步骤能格
式化的,要求一律将执法步骤格式化;凡执法顺序能固化的,要求一律将执法顺
序进行固化;凡执法信息需公开的,要求一律将执法信息公开。强化督导检查。
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联合下发《关于对行政程序示范创建工作进
行督导的通知》(菏府法发〔2012〕11号)。组成督导组,先后深入牡丹区、曹
县、单县、巨野和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
市地税局等县区和部门,对“行政程序年”活动情况现场督导,召开20多场督导
会议,督导市县区部门30多个,提出督导建议40多条,编印督导简报50期。有力
督促、指导和规范了“行政程序年”活动的顺利开展。
建立健全了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市政府修订出台了《菏泽市政府重大行政决
策程序规定》、《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登记公布等有关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实
现了与《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效衔接。同时公布了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
具体事项和操作规则,建立健全了行政决策的智力和信息支持系统。规范性文件
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各级政府依法清理了规范性文件。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公布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1号),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
的规范性文件329件;废止260件;修订20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市
政府修订了《菏泽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菏泽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
坚持实行了“开门立法”,利用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坚持精益求精原则,出台了一批促进经济发展和惠及民生的规范性文件。实施规
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坚持规范性文件有
效期制度,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将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部录入了政府网站,
建立完善了规范性文件网上查询系统。加大备案审查力度。不断强化对抽象行政
行为的监督,坚持做到“有件必备、备件必审、有错必纠”,建立了“三级政府
二级监督”规范性文件备案体制,实现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确保了法律法规
正确实施。2012年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实现了100%。行政执
法工作得到有效规范。依法清理了行政执法主体,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严格执
法证件管理,证件颁发严把“六关”,即:“身份关”、“培训关”、“考试关”、
“建档关”、“审验关”、“使用关”。证件管理实现了“五化”,即:规范化、
制度化、法制化、信息化、智能化。认真规范执法裁量权,进一步量化、细化了
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并通过政府文件、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推行
执法责任制,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责,界定执法岗位,开展执法评议考核,
推动执法责任制向纵深发展。大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在做好城市管
理领域将行政处罚权向建制镇延伸的同时,积极推动在文化市场管理领域开展相
对集中行政执法权工作,同时还尝试在食品监管领域开展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工
作。完善了执法管理制度。市政府出台《菏泽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和《菏
泽市依法行政考核实施办法》,组织菏泽市行政执法档案大检查、菏泽市“十佳
优秀执法案卷评查”、菏泽市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法律知识抽考、菏泽市行政
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六是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对行政乱作为、不
作为、缓作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依法纠正了一批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通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市县区政府及所属部门分别总结和提炼了创建成果:印
制了《“行政程序年”活动纪实》、《“行政程序年”资料汇编》、《“行政程
序年”活动集锦》;编写了《行政执法手册》、《行政执法流程一览表》、《行
政执法须知》;制作了课件、幻灯片、专题片等影像资料。
复议委员会试点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
意见》要求,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主任,各有关部门任成员的市政府行政复议
委员会。 下发了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的通知》
(菏政字〔2012〕50号),确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将市本级行政复议职权上划
到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统一行使。同时,落实了办公场所,完成了办公家具、
办案设施设备采购。
健全完善服务功能 严格加强窗口工作人员考勤制度,严格请假制度,严格
工作纪律, 实行管理人员值班制度,实行每月通报制度。经全面清理,截止到4
月底,市级保留审批事项388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3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61项,初审转报省审批事项96项。比原保留的审批事项496项,减少108项。实行
“每周一题”学习制度,建立大厅工作人员学习档案。在市审批中心设立优秀共
产党员岗、先进工作者岗,树立先进典型,逐步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工
作氛围。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抓好了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址建设,迁入了新址办公。
仲裁法律制度推行 菏泽仲裁办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
媒介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 并借助牡丹花会、林交会、房交会、“12·4”
普法宣传日等时机,现场进行仲裁法律服务宣传,扩大了仲裁法律制度的影响。
仲裁办事机构向县延伸工作有序进行,除已在郓城县设立了“菏泽仲裁委员会郓
城办事处”外,设立曹县、单县仲裁办事处的工作也正在筹备。仲裁法律制度和
仲裁法律知识越来越为市场主体所认识、所接受,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选择仲裁
方式解决经济合同纠纷。 至11月底,菏泽仲裁委受理仲裁案件180件,仲裁标底
额达到5000万元,实现了菏泽仲裁事业的新发展。
政府法制理论研究 将法制宣传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专门科室负
责《菏泽政府法制》简报的编发和法制网站的更新和维护。全年法制网站共刊发
市政府、 各县区政府及工作部门依法行政的工作稿件300余篇,编发各类工作简
报50余期,有力宣传了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特别是在行政程序年活动中,
共撰写宣传“一法一规定” 文章和宣传培训活动信息500多篇,被市媒体刊登、
播发200余篇(次),被省法制网和国务院法制网采用138篇。
(市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