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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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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生管理
根据4次集中调查了解的情况、 多年来工作成功的经验、以及外地计生工作 的好思路好办法,对今后市计生工作进行了深入思考。通过调查研究,反复讨论, 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菏发〔2012〕26 号),《意见》共6大部分、20条。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各县区党委、 政府每年年底前将本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专题报告, 并进行专项述职。加强政策制约力度。把干部职工的生育情况纳入人事档案管理, 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要将生育情况作为考察和公示的重要内容。加大政策引导力度, 强化村级激励约束制度。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力度。市县乡成立人口和计划 生育行政执法机构,加大性别比控制力度。实行实名登记制度,成立联合执法机 构,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在办理实名制登记、出生婴儿 落户、学生入托入学、房屋购买租赁等手续时,逐人审验计划生育证明。加强城 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把辖区内的所有居住人口纳入管理范围,实行 一体化服务。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乡镇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配备副科级协 会副会长。 计生办配备2名以上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建立完善基层计划 生育管理服务长效工作机制。积极推行“乡指导、村为主”的“三五”基层计划 生育管理机制。《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任务,提出 了加强和改进的具体措施,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纲领性文 件。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利用四天的时间,对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贯彻 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省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将菏泽市的文件转发全省, 推广了做法和经验。 (供稿:马桂峰 张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