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80元、每人每年1800元,
分别比2011年提高了40元和400元, 人均月补差分别达到170元、 100元, 均比
2011年提高了25元;农村五保分散和集中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1900元、2500元,
均比2011年提高了400元;城乡医疗年人均救助标准分别提高到5000元、4000元,
均比2011年提高了500元。 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42.13万人, 供养五保对象
35691人, 发放城乡低保金5.66亿元、 五保供养金8321万元、 一次性生活补贴
9134万元;在全市全面开展了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在牡丹区等四县区开展
了重特大疾病救助试点, 投入医疗救助金6226.8万元,救助大病困难群众12042
人次,资助参保参合32万余人次;在全市规划中心敬老院58处,开工建设15处;
投入资金1659.5万元,救助困难大学新生5223名;投入2559.5万元,用于灾民生
活救助和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救助34万多人;开展了大走访、大慰问活动,
投入资金4000余万元, 慰问困难群众7.8万余户;开展了“接送孩子回家”等一
系列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活动,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900人次。
社会救助
视图
2012年, 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80元、每人每年1800元,
分别比2011年提高了40元和400元, 人均月补差分别达到170元、 100元, 均比
2011年提高了25元;农村五保分散和集中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1900元、2500元,
均比2011年提高了400元;城乡医疗年人均救助标准分别提高到5000元、4000元,
均比2011年提高了500元。 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42.13万人, 供养五保对象
35691人, 发放城乡低保金5.66亿元、 五保供养金8321万元、 一次性生活补贴
9134万元;在全市全面开展了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在牡丹区等四县区开展
了重特大疾病救助试点, 投入医疗救助金6226.8万元,救助大病困难群众12042
人次,资助参保参合32万余人次;在全市规划中心敬老院58处,开工建设15处;
投入资金1659.5万元,救助困难大学新生5223名;投入2559.5万元,用于灾民生
活救助和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救助34万多人;开展了大走访、大慰问活动,
投入资金4000余万元, 慰问困难群众7.8万余户;开展了“接送孩子回家”等一
系列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活动,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90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