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完善工作机制,提升风险监测水平,增强银行业稳健性评估实效,维护
辖区金融稳定。规范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出台《菏泽市银行业金融机构重要事项
报告管理办法》,拓展金融机构重要事项报告内涵与外延,将重大事项管理层面
提升到全行高度,推动了重大事项管理工作。10月份,组织对辖区18家银行业金
融机构金融稳定重要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现场检查,并针对查出的问题约见金
融机构负责人,提高了制度执行效果。
完善部门协调机制。通过建立完善与地方经济管理综合部门协调机制、金融
监管部门协调机制、房地产市场信息沟通机制、区域保险信息共享机制等多种形
式的部门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及时了解辖区经济金融风险情况,维护金融
稳定。
签订维稳责任书。与辖内10家金融机构一把手签订《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
融稳定责任书》,明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维护金融稳定工作中的职责,包括构
筑风险防火墙、建立健全预警机制、防堵风险显现源头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金
融稳定工作协调机制和风险处置机制。
加大保险业金融稳定管理。 出台《菏泽市保险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和
《菏泽市保险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强化监测预警、规范应急处
置措施,有效提升了保险业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年内,积极拓展维护金融稳定的新手段,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协调机
制,与公安局、安全局等部门制定《菏泽市金融业信息安全协调工作预案》;将
强化审计监督作为防控金融风险的重要渠道,组织召开菏泽市金融系统强化内审
监督防范金融风险座谈会,建立金融系统审计监督协调机制;在全省率先建立保
险业机构现场评估工作制度;开展辖内金融机构稳健性现场评估工作;编写全省
首例地市级区域金融稳定报告;开展金融机构现金流量法流动性压力测试等,对
维护辖区金融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金融稳定
视图
切实完善工作机制,提升风险监测水平,增强银行业稳健性评估实效,维护
辖区金融稳定。规范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出台《菏泽市银行业金融机构重要事项
报告管理办法》,拓展金融机构重要事项报告内涵与外延,将重大事项管理层面
提升到全行高度,推动了重大事项管理工作。10月份,组织对辖区18家银行业金
融机构金融稳定重要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现场检查,并针对查出的问题约见金
融机构负责人,提高了制度执行效果。
完善部门协调机制。通过建立完善与地方经济管理综合部门协调机制、金融
监管部门协调机制、房地产市场信息沟通机制、区域保险信息共享机制等多种形
式的部门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及时了解辖区经济金融风险情况,维护金融
稳定。
签订维稳责任书。与辖内10家金融机构一把手签订《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
融稳定责任书》,明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维护金融稳定工作中的职责,包括构
筑风险防火墙、建立健全预警机制、防堵风险显现源头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金
融稳定工作协调机制和风险处置机制。
加大保险业金融稳定管理。 出台《菏泽市保险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和
《菏泽市保险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强化监测预警、规范应急处
置措施,有效提升了保险业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年内,积极拓展维护金融稳定的新手段,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协调机
制,与公安局、安全局等部门制定《菏泽市金融业信息安全协调工作预案》;将
强化审计监督作为防控金融风险的重要渠道,组织召开菏泽市金融系统强化内审
监督防范金融风险座谈会,建立金融系统审计监督协调机制;在全省率先建立保
险业机构现场评估工作制度;开展辖内金融机构稳健性现场评估工作;编写全省
首例地市级区域金融稳定报告;开展金融机构现金流量法流动性压力测试等,对
维护辖区金融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