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物流产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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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流通。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监管,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制订工作
方案, 细致工作,按时完成了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全市原有的112
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中,共有36家屠宰企业符合设置规划,达到了设立条件
和标准要求, 审核合格率为32%。取缔生猪定点屠宰资格企业76家,压减幅度为
67.8%。 出台了《关于做好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意见》(菏政办发[2012]
15号),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
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猪肉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生猪定点屠宰和肉品质
量安全各环节实现无缝隙监管。配合市食安办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铲除私
屠滥宰窝点。
开展创建诚信商贸企业承诺活动。把开展创建诚信商贸企业承诺活动与“满
意消费惠万家”专题活动紧密结合,引导商贸企业参与到承诺活动中。全年共悬
挂“创建诚信商贸企业承诺” 标志牌730块,范围涵盖宾馆、酒店、批发、零售
等大型企业。
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落实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的责任科室和人员,做好
药品流通企业统计报表工作,按时上报全市季报、半年报统计报表,完善电子化
网络,夯实行业管理基础。
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整治行动。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
和办事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舆论宣传,集中开展打击假药品、假食品、假
农资等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和知识产权“护航”专项行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
事司法制度的衔接,建立协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据统计,全市共出动执法人
员19800余人次, 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76个,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376件,打击
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257名,涉案金额2890万元。
流通业发展。探索流通发展新模式。在扩大“农超对接”、“直营直供”等
流通组织模式的基础上,探索新的农产品供应模式,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
商务、批发代理和期货交易等新的流通方式快速发展,工业消费品和农业消费品
市场的供求格局和流通方式发生了新的变化。重点培育20家流通大企业,扶持中
小型企业;发展城市配送,扶持大型超市和购物中心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加强合作,
开展农产品物流配送,推动了流通业发展。
启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在规范和整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渠道的基础上,结合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在全市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网络健全、
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市场
化、规模化进程。2012年,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达226家,比上年增加6家;投
资50万元以上的企业达69家, 比上年增加8家;回收网点达到1300个,比上年增
加100个。
启动家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制定了《菏泽市家政服务体系建设方案》,
配套了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以家政服务网络平台、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和家政服务
龙头企业培育为核心的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快速推进,家政服务体系得到
完善。加强“家政服务员”培训工作。2012年,菏泽家政职业学院、菏泽信息工
程学校、 菏泽市技术学院3家定点培训单位共培训学员689人,考试合格682人,
已鉴定劳动合同680人,全面完成了省下达菏泽市家政服务培训计划任务。
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全市监测样本企业涉及批发、零
售、拍卖、二手车、办公服务、餐饮、住宿等行业,以及超市、百货店、专卖店
等业态。注重监测数据成果转化,及时预测预警,服务政府决策,合理引导消费。
应急保供工作。主动与物价、统计、粮食、农业、畜牧等部门协调配合,建
立部门协作机制,及时解决鲜活农产品“卖难买贵”问题,确保了生活必需品市
场平稳运行。应急管理和市场调控能力明显增强,市场供应得到有效保障。
开展“满意消费惠万家”活动。组织策划系列专题活动,提高流通企业的参
与程度,扩大社会影响力。开展了“消费促进月”、“第三届菏泽青岛啤酒节”、
“金秋佳节购物月”、“迎新春欢乐购物节”、“年货大集”等活动,保障市场
供应,扩大消费需求,繁荣了城乡市场。
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开展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规范酒类流通市场。严格
落实酒类流通经营者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两项制度。全市累计备案登
记并上传商务部酒类流通信息管理系统7299家, 发放随附单并上传管理系统
224699份。
(供稿:丁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