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全市生产原煤1290万吨, 完成年度计划的107%。 实现销售收入
86.9亿元,实现利税(费)47.8亿元,利润21.9亿元,税(费)收25.9亿元。煤
炭开发为地方财政直接带来收益9.9亿元,其中:市本级收益6.1亿元,占全年市
本级财政收入的36.1%。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库税金前四名中就有3家煤炭
企业,分别是山东新巨龙能源公司、山东鲁能菏泽煤电公司、兖煤菏泽能化公司,
其中山东新巨龙能源公司以全年16.7亿元的总税金继续位列之首。
全市煤炭系统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的总
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健全机制,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
稳定。开展隐患排查活动。按照“专家查隐患,企业搞整改,政府抓督导”的原
则,组织专家集中对辖区煤矿开展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共排查出各类安
全隐患482条,提出建议236条;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制定了《关于
开展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实施方案》,通过企业自查、
市局检查、企业回头看等方式,扎实开展煤矿“打非”活动;组织专题审查。先
后组织召开煤矿应急预案审查会、雨季“三防”和防治水审查会、通风能力审查
会、 冲击地压防治和顶板管理审查会,发现问题185条,提出建议86条,提高了
煤矿技术管理工作水平; 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对辖区4对生产矿井安全质
量标准化一级矿井水平。至2012年底,彭庄矿已连续实现安全生产3181天;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市煤矿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的作用,对辖区各煤
矿产运销数据分析汇总、煤矿安全、生产销售及应急救援等方面进行实时监测监
控,完善了监管和监控手段。编制了《菏泽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
范全市煤矿应急管理工作,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了应对风险和防
范事故的能力;推进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完善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执法水平和
力度不断提高。坚持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执法与检查指导相结合,执法与服
务相结合,事前执法与事后处罚相结合,突出“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机电运
输、防治水等重要环节,强化教育培训、领导带班、生产组织、应急管理等重点
内容。 共开展各类执法检查53矿次,查出违法问题205条,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
和现场处理决定书68份,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8起;完善监管形式。统一组织,向
辖区煤矿派驻了安全监督员,将第一道防线设在井下现场,实行关口前移、重心
下移,及时掌握所驻煤矿安全生产情况,纠正影响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督
促煤矿整改安全隐患;充实调整了专家库。按照采掘、一通三防、机电运输、地
测防治水4个专业, 采取优中选优的原则,充实调整了专家库。基建矿井进展顺
利,陈蛮庄煤矿已进入投产准备阶段;郓城煤矿井底车场已完成,井下矿建二期
工程进入煤系地层;张集煤矿主副井已掘砌到设计深度,正在进行井下矿建二期
工程施工;万福煤矿临时施工道路已经完工,运煤公路土方工程和工广围墙正在
建设中。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库税金前四名中就有3家煤炭企业,其中山东
新巨龙能源公司以全年16.7亿元的总税金继续位列之首。煤炭产业对全市经济的
拉动作用和贡献率进一步增强。
2012年,全市共有52个压煤村庄搬迁任务,其中续搬42个,新下达10个。涉
及3个县,9个乡镇,16269户,63952人,解放煤炭资源2.62亿吨。对3个县、4个
乡镇、 19个村实施了搬迁,涉及4515户,14640人,完成旧村拆除84万平方米。
已完成巨野县龙堌镇刘庄等3个村的验收工作; 对彭庄、郭屯、赵楼等煤矿的建
下开采进行了批复;完成龙堌镇新型社区的规划审批工作。为了确保压煤村庄搬
迁进度,加强调度督导,根据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调整工作部署,促进
了压煤村庄搬迁工作的正常开展。县乡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责任落实,煤炭企业
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创新了搬迁模式。巨野县“三坊”搬迁模式在今年全
省煤炭工作会议上进行了推广,并作为典型进行了书面交流。
严格按照《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了彭庄、郭屯煤矿生产能
力的日常管理和季度考核工作,督导煤矿企业按核定能力组织生产。监督煤矿优
化劳动组织和劳动力配置,科学合理制定井下劳动人员定编定额标准,防止了企
业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行为。监督建设单位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
按照设计施工, 杜绝了违法建设行为。完成了205户煤炭经营企业资格证年检,
对全市经营业绩实行了网上直报,及时掌握经营情况,分析经营形势,对煤炭经
营企业的营销统计逐步规范,煤炭经营监管工作得到加强。加强煤炭价格调节基
金的征收力度,全年完成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1.6亿元。
(市煤炭管理局供稿)
煤炭工业
视图
2012年, 全市生产原煤1290万吨, 完成年度计划的107%。 实现销售收入
86.9亿元,实现利税(费)47.8亿元,利润21.9亿元,税(费)收25.9亿元。煤
炭开发为地方财政直接带来收益9.9亿元,其中:市本级收益6.1亿元,占全年市
本级财政收入的36.1%。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库税金前四名中就有3家煤炭
企业,分别是山东新巨龙能源公司、山东鲁能菏泽煤电公司、兖煤菏泽能化公司,
其中山东新巨龙能源公司以全年16.7亿元的总税金继续位列之首。
全市煤炭系统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的总
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健全机制,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
稳定。开展隐患排查活动。按照“专家查隐患,企业搞整改,政府抓督导”的原
则,组织专家集中对辖区煤矿开展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共排查出各类安
全隐患482条,提出建议236条;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制定了《关于
开展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实施方案》,通过企业自查、
市局检查、企业回头看等方式,扎实开展煤矿“打非”活动;组织专题审查。先
后组织召开煤矿应急预案审查会、雨季“三防”和防治水审查会、通风能力审查
会、 冲击地压防治和顶板管理审查会,发现问题185条,提出建议86条,提高了
煤矿技术管理工作水平; 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对辖区4对生产矿井安全质
量标准化一级矿井水平。至2012年底,彭庄矿已连续实现安全生产3181天;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市煤矿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的作用,对辖区各煤
矿产运销数据分析汇总、煤矿安全、生产销售及应急救援等方面进行实时监测监
控,完善了监管和监控手段。编制了《菏泽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
范全市煤矿应急管理工作,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了应对风险和防
范事故的能力;推进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完善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执法水平和
力度不断提高。坚持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执法与检查指导相结合,执法与服
务相结合,事前执法与事后处罚相结合,突出“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机电运
输、防治水等重要环节,强化教育培训、领导带班、生产组织、应急管理等重点
内容。 共开展各类执法检查53矿次,查出违法问题205条,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
和现场处理决定书68份,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8起;完善监管形式。统一组织,向
辖区煤矿派驻了安全监督员,将第一道防线设在井下现场,实行关口前移、重心
下移,及时掌握所驻煤矿安全生产情况,纠正影响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督
促煤矿整改安全隐患;充实调整了专家库。按照采掘、一通三防、机电运输、地
测防治水4个专业, 采取优中选优的原则,充实调整了专家库。基建矿井进展顺
利,陈蛮庄煤矿已进入投产准备阶段;郓城煤矿井底车场已完成,井下矿建二期
工程进入煤系地层;张集煤矿主副井已掘砌到设计深度,正在进行井下矿建二期
工程施工;万福煤矿临时施工道路已经完工,运煤公路土方工程和工广围墙正在
建设中。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库税金前四名中就有3家煤炭企业,其中山东
新巨龙能源公司以全年16.7亿元的总税金继续位列之首。煤炭产业对全市经济的
拉动作用和贡献率进一步增强。
2012年,全市共有52个压煤村庄搬迁任务,其中续搬42个,新下达10个。涉
及3个县,9个乡镇,16269户,63952人,解放煤炭资源2.62亿吨。对3个县、4个
乡镇、 19个村实施了搬迁,涉及4515户,14640人,完成旧村拆除84万平方米。
已完成巨野县龙堌镇刘庄等3个村的验收工作; 对彭庄、郭屯、赵楼等煤矿的建
下开采进行了批复;完成龙堌镇新型社区的规划审批工作。为了确保压煤村庄搬
迁进度,加强调度督导,根据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调整工作部署,促进
了压煤村庄搬迁工作的正常开展。县乡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责任落实,煤炭企业
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创新了搬迁模式。巨野县“三坊”搬迁模式在今年全
省煤炭工作会议上进行了推广,并作为典型进行了书面交流。
严格按照《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了彭庄、郭屯煤矿生产能
力的日常管理和季度考核工作,督导煤矿企业按核定能力组织生产。监督煤矿优
化劳动组织和劳动力配置,科学合理制定井下劳动人员定编定额标准,防止了企
业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行为。监督建设单位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
按照设计施工, 杜绝了违法建设行为。完成了205户煤炭经营企业资格证年检,
对全市经营业绩实行了网上直报,及时掌握经营情况,分析经营形势,对煤炭经
营企业的营销统计逐步规范,煤炭经营监管工作得到加强。加强煤炭价格调节基
金的征收力度,全年完成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1.6亿元。
(市煤炭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