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司法所建设。各县区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从基础设施、机构编制
和队伍建设入手,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并协调有关部门,管好用好现有司法行政
专项编制,争取地方编制,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切实做好司法所管理体制
理顺工作。全市司法所向所在乡镇(办事处)政府提供法律建议4260条,被采纳
条336条;代政府起草、审查、修改规范性文件2240件;调解纠纷48680件。5月,
东明县司法局陆圈司法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郓城县随官屯司法所长
房华峰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
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品牌个人调解室”创建,用全国、全省优秀人民
调解员的名字冠名调解室,推动人民调解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目前全市共创建
以全国重大典型李洪华为代表的品牌个人调解室13个, 7月份以来调解各种复杂
疑难纠纷885件, 受到社会各界好评。拓展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全市医患、
交通事故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已成网络。2月,司法部基层司副巡视员李冰、
卫生部医管司医疗处处长高光明一行专程到菏泽调研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并给
予高度评价。深入贯彻市公安局、司法局、保险行业协会三部门联合下发的《推
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工作》的文件精神,联合交警、
保险等部门,邀请有关专家对40多名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岗前培训。
与公安、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司法所、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小纠纷”
三调联动调解工作机制的意见》,解决了基层小纠纷化解难这一课题。在全市组
织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 涌现出13名省级人民调解能手和1名全国人民调
解能手。2011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47773件,调处成功45578件,
维护了社会稳定。
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全市各级社区矫正机关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注
重质量、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围绕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帮困扶助三项任务,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机构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推进社区矫
正工作。10月15~16日,中央编办、司法部联合调研组来菏泽就社区矫正工作进
行专项调研, 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至年底,全市共有8县、1区、143个乡
镇(街道) 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已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47人,解除581人,
正在接受矫正766人,无一人重新犯罪。
推进帮教安置工作。全市各级帮教组织努力破解衔接管控难题,前置就业培
训关口,大力实施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初步形成“大墙内外资
源共享,监所社会双向互动”的工作体系。至年底,全市1723名安置帮教对象,
衔接率达90%以上, 安置率和帮教率分别衔接人员的78%和100%,重新违法犯
罪率一直控制在2%以内。
有序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在全市经济相对发达的牡丹区沙土镇、曹县庄寨镇
启动了农村合同代理试点工作。开展了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
度检查工作, 全市59个基层法律服务所28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了年度检
查。 在全市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论文竞赛,其中有3篇文章入围全省优秀论
文。开展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系统将服务“三农”放在突出位置,引导广大基层
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落实惠农政策、深化农村
改革提供优质、 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全市全年共有268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者1122次深入农村、社区,为人民群众搞好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工作,为群众
挽回经济损失1200多万元。
基层建设
视图
加强司法所建设。各县区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从基础设施、机构编制
和队伍建设入手,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并协调有关部门,管好用好现有司法行政
专项编制,争取地方编制,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切实做好司法所管理体制
理顺工作。全市司法所向所在乡镇(办事处)政府提供法律建议4260条,被采纳
条336条;代政府起草、审查、修改规范性文件2240件;调解纠纷48680件。5月,
东明县司法局陆圈司法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郓城县随官屯司法所长
房华峰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
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品牌个人调解室”创建,用全国、全省优秀人民
调解员的名字冠名调解室,推动人民调解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目前全市共创建
以全国重大典型李洪华为代表的品牌个人调解室13个, 7月份以来调解各种复杂
疑难纠纷885件, 受到社会各界好评。拓展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全市医患、
交通事故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已成网络。2月,司法部基层司副巡视员李冰、
卫生部医管司医疗处处长高光明一行专程到菏泽调研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并给
予高度评价。深入贯彻市公安局、司法局、保险行业协会三部门联合下发的《推
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工作》的文件精神,联合交警、
保险等部门,邀请有关专家对40多名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岗前培训。
与公安、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司法所、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小纠纷”
三调联动调解工作机制的意见》,解决了基层小纠纷化解难这一课题。在全市组
织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 涌现出13名省级人民调解能手和1名全国人民调
解能手。2011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47773件,调处成功45578件,
维护了社会稳定。
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全市各级社区矫正机关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注
重质量、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围绕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帮困扶助三项任务,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机构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推进社区矫
正工作。10月15~16日,中央编办、司法部联合调研组来菏泽就社区矫正工作进
行专项调研, 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至年底,全市共有8县、1区、143个乡
镇(街道) 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已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47人,解除581人,
正在接受矫正766人,无一人重新犯罪。
推进帮教安置工作。全市各级帮教组织努力破解衔接管控难题,前置就业培
训关口,大力实施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初步形成“大墙内外资
源共享,监所社会双向互动”的工作体系。至年底,全市1723名安置帮教对象,
衔接率达90%以上, 安置率和帮教率分别衔接人员的78%和100%,重新违法犯
罪率一直控制在2%以内。
有序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在全市经济相对发达的牡丹区沙土镇、曹县庄寨镇
启动了农村合同代理试点工作。开展了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
度检查工作, 全市59个基层法律服务所28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了年度检
查。 在全市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论文竞赛,其中有3篇文章入围全省优秀论
文。开展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系统将服务“三农”放在突出位置,引导广大基层
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落实惠农政策、深化农村
改革提供优质、 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全市全年共有268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者1122次深入农村、社区,为人民群众搞好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工作,为群众
挽回经济损失12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