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共监督立案90件,监督撤销案件68件,
追捕追诉漏犯439人,起诉后法院已判决172人,其中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28人。
加大抗诉力度,对认定事实错误、量刑明显失当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55件,
法院已改判或发回重审26件。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受理民行申诉案件349件,
立案191件,依法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33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和调解
结案29件。 解决监管活动中的违法问题,共发现并纠正违法问题182件,查办监
管干警违法和检察长交办案件7件9人,连续10年保持了羁押零超期。加强社区矫
正法律监督工作,协调有关方面构建社区矫正风险评估预警机制,防止了社区矫
正对象脱管、漏管现象和重新犯罪的发生。
诉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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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共监督立案90件,监督撤销案件68件,
追捕追诉漏犯439人,起诉后法院已判决172人,其中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28人。
加大抗诉力度,对认定事实错误、量刑明显失当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55件,
法院已改判或发回重审26件。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受理民行申诉案件349件,
立案191件,依法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33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和调解
结案29件。 解决监管活动中的违法问题,共发现并纠正违法问题182件,查办监
管干警违法和检察长交办案件7件9人,连续10年保持了羁押零超期。加强社区矫
正法律监督工作,协调有关方面构建社区矫正风险评估预警机制,防止了社区矫
正对象脱管、漏管现象和重新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