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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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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班子和队伍建设的要求,调整 充实了市纪委常委班子,实行竞争上岗选拔任用了一批干部,健全了常委议事制 度和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度,定期召开常委会和情况通报会,重大问题集思广益、 民主决策,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班子凝聚力和号召力进一步增强。大力推进机 关党的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坚持高境界、高标准、高效益、高效率,全面加强纪 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思想 过硬、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广大 群众中真正树立起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抓学习思想建设。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有关理论和科学发 展观,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中纪委、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学习各 级领导重要讲话,学习中央和省委、各级纪委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 神,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学习各 级领导的重要讲话,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 办法》和《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全体干部牢固树立学习意识、大 局意识、团结意识、担当意识、创新意识、公正意识、清廉意识,努力营造风清 气正的工作环境和氛围。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 及《从怎么看到怎么办——理论热点面对面2011》等各类教育读本,要求机关党 员干部撰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评选出优秀篇幅在“创先争优活动宣传栏”张 贴。充分利用正面典型和先进人物,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示范性教育。市纪委信 访室副主任万勇被评为全国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组织拍摄了万勇宣传专题片 一部,在省、市新闻媒体进行了大力宣传,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对照典型找差距。 通过宣传正面典型,激励大家严格按制度办事,踏踏实实干好本职工作,做党的 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抓组织机构建设。 年内市纪委共提拔重用调整干部25名。其中,3人重用为 市纪委常委, 1人重用为市监察局副局长,3人提拔为正县级纪律检查员,2人提 拔为副县级纪律检查员, 16人提拔为正副科级职务。对上年进入委局的5人确定 了职务。2011年市纪委新招录3名选调生,接收2名军转干部。通过提拔和招录, 优化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缓解了纪委工作人员紧缺的现况。 为加强机关组织建设,起草了《关于菏泽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任免审批程序的意 见》,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任免审批程序进行了规范。起草了《关于进一步 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干部的培训、任免、考核、 奖惩等内容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为加强市直未统管派驻派出机构的管理,市纪委 组织召开调度会听取未统管各派驻机构工作汇报,组织学习省市关于规范派驻机 构相关文件,重申职责要求,做出工作安排。与市编制办公室协调,市编办批复 核定8个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行政编制总额72名,每个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设综合科, 配备科长或副科长1名。同时,明确了每个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编 制和职数。加强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 这次换届中,原任9县区纪委书记提 拔重用2人, 原任纪委副书记提拔重用1人,原任纪委常委提拔重用5人。县区纪 检监察机关班子得到加强,人员得到充实。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乡 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 施意见》要求,组织县区学习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方案。各县区抓住乡镇纪 委换届的时机,积极探索创新,确保文件规定落实到位。东明县在全市率先在13 个乡镇纪委和1个开发区纪工委配备了专职纪委副书记, 推动了乡镇纪检工作和 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顺利开展。东明县的做法在全市做了推广。各县区按月报送 《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情况统计表》,并将情况进行汇总,每季度向各县区书面通 报一次,逐步行成了“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对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县区在 干部配备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市纪委领导及时与县区党委有关领导协调,配齐配 强了纪检监察干部。 抓好制度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开展机关党务公开工作。制定了《中共菏泽市 纪委机关党委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菏纪机党字〔2011〕1号),成 立了由市纪委分管党务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机关党委书记为副组长、机关党委 委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务公开日常工作。按照党务公 开十五个“有”六个“要”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各项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实行委 局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确市纪委书记是抓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党员 领导干部人人有责,一级抓一级, 人人有责任的齐抓共管党建工作责任体系。 严格纪律,确保市、县、乡纪委换届工作顺利开展。纪委换届是党委换届的 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的政治生活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一件大事。市纪委高度 重视,把换届作为纪委工作的重点。坚持教育警示在先,努力把预防工作做在前 面。市纪委率先强调部署,把有关换届文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学习的首要内 容, 向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发放《严肃换届纪律学习材料》(一、二)及《“5· 17·5” 换届纪律要求》等文件材料,每个纪检干部带头学习换届规定,带头遵 守换届纪律。组织委局机关党员干部对换届纪律、换届风气进行问卷调查和测评。 知晓率达100%,总体好评率为100%。市纪委机关领导干部签订了严肃换届纪律承 诺书,保证了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加强案件监督。制定了“办案人员十九不准”。 每次重大案件上案前,对办案人员都要进行培训,重新学习有关规定,作到“三 个强调”:强调必须严格按程序办案、强调错案追究、强调办案纪律特别是遵守 “十九不准” , 使办案人员紧绷“自律弦”、防触“高压线”。尤其是在使用 “两规”措施时,要求办案人员牢固树立“五严”意识,即严格使用条件,严审 “两规”材料,严把审批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防安全事故。所有办案、陪护 人员都必须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坚持案中检查。实行“一案两卡”制度。“调 查告知卡”。在同被调查人(被举报人)正式谈话前,案件主要人员向案件当事 人、主要证人发放此卡,并告知案件当事人及主要证人在调查中依纪依法应享有 的权利、义务以及办案人员应遵守的纪律。“调查告知卡”由案件当事人、主要 证人签名,办案人员将其收回,送案管室存档。“廉洁自律卡”。主要是办案人 员依纪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廉洁办案的自我监督、自我鉴定、规范办案行为的 记录。在案件结束的三个工作日内,由被调查人、被调查单位负责人直接邮寄案 管室,也可由案件主办人收集并送分管领导审签后交案管室存档。作到案后回访。 案件查结后,按照领导批示意见,由案管室牵头,会同相关室进行回访。根据案 件性质、涉及干部层次、社会影响等实际情况,采取座谈、个别谈话等相应形式, 分别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案发地纪委(纪检组)或实名举报人了解情况, 根据回访的“九项”内容,被回访单位、被回访人填写“回访监督卡”,送分管 领导审签后,由案管室存档。对办案过错实行责任追究,列举了“十一项”追究 过错情形。对回访中发现的办案人员存在的违反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的行为,案 件管理室提出拟办意见,报请领导同意,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直接责任人 相应处理。市纪委对自办案件中的31起进行了回访。通过回访,强化了办案人员 文明办案、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 抓业务能力建设。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结合自己的职责及担负的工作任务,认 真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工作能力。通过以会代训、开办学习班等形式, 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年内,协调委托中纪委北戴河培训基地对40名派驻纪检 干部和18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培训,6人参加了市委党校业务培训班,1人参加 赴香港培训,圆满完成了中纪委、省纪委调训任务。有效地提高了政治素质和业 务工作能力。 为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了统管派驻管理配套制度和办 法,起草了《中共菏泽市纪委、菏泽市监察局统管派驻机构与委局机关各室(中 心)业务工作联系具体办法(试行)》等一系列配套办法和制度,对业务工作、 干部管理、 后勤保障等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促进了派驻机构有序运转。8个派 驻纪检组,重视抓好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自觉找准派驻定位,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勤政廉政,说实说,办实事,工作认真作为,圆满完成了 派驻机构各项任务,受到驻在部门和驻在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的好评。对各县区纪 委制定了《关于对县区纪委干部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和《2011年度县区纪检监 察干部工作目标量化考核计分内容及标准》,通过考核办法对各县区干部工作进 行量化,实现干部目标管理。年底对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全面考核,对每个 人作出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价,使大家受到教育,进一步激发了争先创优的 工作热情。 (市纪委供稿)